我有一个房屋所有权纠纷案件,经历了县法院一审、重审都赢了;但在市中院却败诉了;申请高院再审赢了;对方还能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吗?麻烦您百忙之中予以指教,谢谢您了!
我的一个朋友和女朋友吵架不气急之下把她掐死了 假如二审维持原判是死刑最高人民法院改判的机会大不大 应该故意杀人给我个详细点的回答谢谢
关于对《简析民事再审申请没有法定审查时限而衍生的问题》的有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法〔2001〕164号 第六条第二款:办理再审刑事复核案件的期限为四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 第七条 对不服本院生效裁判或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或申请再审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决定或裁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第七条规定:“房屋登记行政案件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请求房屋登记机构履行房屋转移登记、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等职责的;(二)对房屋登记机构收缴房产证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三)对行政复议改变房屋登记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 1.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由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河南是不是管用
我女儿因误诊至残,鉴定所不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鉴定,而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定残等能鉴定。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在河南是不是管用。我能不能要求用法庭用《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鉴定
审诉人因不服二审判决,已于2011年8月6号通过邮递方式向江苏省高级法院立案庭邮寄了民事申诉状并附带提交一二审判决书各一份,还有相关书面证据14份30页。江苏高院于2011年8 月8号单位收发章签收,现在是否要申诉人提供一二审的卷宗档案?谢谢
我女儿结婚后男方已迁入女方落户,在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与拆迁安置时被以属出嫁女不得享有任何权利为由拒绝分配补偿款。起诉时提交了结婚证 户口本 第一胎准生证 参加新农保与合作医疗缴费收据 村委会已完成各项义务的书面证明 男方原藉未享受权利的证明等证据,但一审与二审都被剥回,理由是不属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事实
二审和一审的判决书都有明显歪曲事实的内容,再审申请书是否需要把这些内容都写上?(在上诉状里已经指出了一审判决书里的明显错误,但二审判决书又出现明显歪曲事实的内容,比如二审把原告反驳一审判决的法律依据当做一审的判决依据,明显在愚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