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款侵权纠纷一审和二审被剥回,如何申请再审?
土地征收补偿款侵权纠纷一审和二审被剥回,如何申请再审? 我女儿结婚后男方已迁入女方落户,在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与拆迁安置时被以属出嫁女不得享有任何权利为由拒绝分配补偿款。起诉时提交了结婚证 户口本 第一胎准生证 参加新农保与合作医疗缴费收据 村委会已完成各项义务的书面证明 男方原藉未享受权利的证明等证据,但一审与二审都被剥回,理由是不属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事实上法律依据与证据都对我方有利,根本原因是政府在干预。现在准备申请再审,我现在有以下问题向各位专家请教:
(1)起诉与上诉时土地只征收一部份,因此只提出8万多元的诉请,在二审审理期间又被征收,每人分得3万多元,我能在申请再审时增加诉请标的吗?还有,现在返回地还没有分配,我能在申请再审时一并提出要求同等分配返回地吗?
(2)村民小组在案件审理期每人分配3万多元土地补偿款时,将他们因打官司发生的律师费 车旅费 伙食费 误工费等共8千多元在分给我本人的补偿款中强行扣除了,我能在申请再审时提出要求发还给我吗?
(3)申请再审时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4)我想把组长追加为被申请人,可以吗?
(5)还有,我原是以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的,现在因为组上扣掉了我8千多元钱,我能作为申请再审人资格参加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792(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1-11-05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