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调整需要裁员,我是10年3月入职的,11年3月签了3年合同,12年5月20日口头通知我离职,赔偿金公司是按照:10年算一个月,11年算一个月,12年算0.5个月,也就是说我的赔偿金是:1+1+0.5=2.5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是按照11年3月-12年3月收入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4500元/月+津贴800元/月+奖金60000元/年),因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但是12年1-5月年度奖金我只拿基本工资?请问大家公司这样计算补偿金合理吗?另外1-5月的奖金能否计算入补偿。
合同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1年,合同未到期[合同为2009年6月30到期],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有无相关的法律条文可作参考依据? 请指教!! 谢谢
我与公司是08年8月份签定的2年劳动合同,从事分公司物流主管这一块(但后期因为公司裁员,我又兼了一部分出纳和人事的工作),但09年1月初,分公司市场被公司放弃,于是公司在09年1月份末分公司一切善后事情即将处理完全后便欲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这之前公司还一再信誓旦旦的说给我调任总部(总部和分工司不在同一个城
具体是这样的:我2007年7月大专毕业,07年10月来到公司,因为之前一直效益还行,在去年08年10月,公司与我续签了2年的合同; 但是今年由于公司内部调整的影响,之前的情况我也略微有所了解,在昨天人事部的主管找我谈了下话,说明了一些大致的情况,大致意思就是,我所在的部门会被取消,公司如果还能有空余的岗位的话会
该名员工08年10月27日入职我公司,09年11月30日公司准备单方面提出与该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她的工资架构是:900元底薪+100元通信补贴+1200绩效奖金(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为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如果这名员工工作到明年2月,公司还会发放一个月工资的春节福利金。 请问:如果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是否合理?赔
11月11日,申请写加班单,上司不批,且用纸砸申请人,所以次日上司,公司无故将劳动者所用电脑锁住,并未告诉当事人,且以此为由,0解雇此劳动者,请问合法吗,我是去年3月进公司的,能得到经济补偿吗?
公司单方面临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由财务人员拿中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给我。 上面还写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1个月的工资金额为赔偿金。 入职时间:2010年3月28日-2011年3月28日止 现在已入职7个半月。 并且对于季度奖金也给出是不合格项目为由,拒绝发放给我。(公司没有成文条例证明什么为不合
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注明了支付补偿金及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当天已安排新人到位。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并在当天和新人作了工作交接。请问这种情况还可以向单位索要双倍赔偿吗?另有:入职时有试用期满调薪书面承诺,可过试用期单位并未调薪,也未出具任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我是公司在上海的业务,11/10接到总经理电话上海业务取消,并电话协商11/21(公司每月发薪日)将上月工资6000以及所谓赔偿4000元一起给我。在此期间公司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有回复没收到钱不予办理。再次沟通后,大家决定当面处理问题。 11/23我有到苏州公司,总经理此笔钱需要在过些天(我有
你好!我是在2006年2月份进入原用人单位的,在2007年7月公司有另注册成立一个新公司,后直接合并到新公司继续工作,但是直到2008年10月份才开始签一年期的合同,一年期合同满后接着续签2年的合同,即第二次续签的是在2009年10月20日---2011年10月19日止,但是第二次续签的劳动合同只是在原合同的文本上加签的,也就是说这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