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GP是自然人的概念还是公司的概念,抑或两者都可?
2、若是公司的概念,GP要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该怎么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问题吗?
3、合伙制基金的基金管理人GP可以不对基金出钱吗?如果不可以,有最低出资限制吗?
4、法律规定的最GP有什么资格要求?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基金规模1个亿,LP出资9000万,GP出资1000万,亏损2000万,先亏LP的还是先亏GP的?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被人民法院判决由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8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制企业的债权是否属于企业的财产,是否与债务相抵,如果可以相抵,是否法院要等到企业债权实现,才能对股东进行追加债务责任.或者,债权债务相抵后不足部分,由股东承担. 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同一人是什么意思?能解释的更清楚些么?
三个人合伙做生意,现在各方意见不合,因我方投入资金比例较少,每次都是他们说了算,现我方想退出此生意,因上半年将所有盈利投入生意中,帐面上没有什么资金,他们认为帐面没钱就是亏本,只能退投入资金的一半,请问可以拿到所有投入的资金吗?
股份比例是他55%,我们45%,他是法人代表。基于对他的信任,公司所有的章和财务凭证都在他的手上,合伙公司要怎么管理公司的钱
我是和朋友一起合伙开服装店的,因为我们都是第一次自己做生意,所以很多事情还不明白,我就是想知道合伙做生意应该注意些什么?签合同时应该怎么去签?如果以后有一方要退股又怎么办?希望能够给我一份完整的合同范本
合伙纠纷闹上法院,法院未下判决,要求先转让店面,本来就舍不得,那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两人合伙出同样的钱,由乙方经营,前三个月每月经营方给合伙人提供现金流水月表一份,在第六月时,合伙人以账目不清为由,要算清账面,强行关闭店面,不许经营,经营方不得已,天真的认为合伙人会真的算清账目然后再开店,然而不是
我们是和亲戚合伙做生意的,当初是注册的香港公司10万人民币,我们入股16万人民币,当初是讲好,对方在异国负责销售,我们在国内负责采购,加工,我想请求一下,该怎样分红比较好,我们是2009年开始合伙的,但是到现在是没有分过红,就是在这里做事拿点工资,对方的销售账单我们一概也不清楚,我们这边的他们那边打了多少钱
今年5月多三人合伙开的公司,当时投资的我出的最多,但在写法人的时候考虑朋友有个是哈尔滨的就把法人给他做了 现在公司做起步了,中间的摩擦太大 他想把我直接踢出来 现在我要怎么样做来维护我的利益 我们之前是在杭州认识的 当时他才1000多一个月 看他做事满吃苦的 当时也是他提出来要我一起干公司的 现在感觉有
家里和姑姑家合伙办了工厂,现在工厂做不下去,双方要分配财产了,可是从一开始就没有约定如何分配利润,所以现在出现了矛盾。 基本情况:法人代表是姑姑家,家里负责购货及销货,姑姑家负责厂里生产。由于不是很正规的企业,所以经营过程中都没有正式的凭据及发票,包括投资时也没有凭据。 现在的分歧:姑姑家要求对半分
我的房子是2010年10月底交付使用的,按国家规定关于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在11年5月1日前交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应该是旧标准,而不是新标准,即,我们高层应该也是16.8元而不是110元/m。但现在通知我们按新规定交,请问我们怎么办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