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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

合伙制基金

合伙制基金 1、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中,GP是自然人的概念还是公司的概念,抑或两者都可?
2、若是公司的概念,GP要承担的无限连带责任该怎么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没有问题吗?
3、合伙制基金的基金管理人GP可以不对基金出钱吗?如果不可以,有最低出资限制吗?
4、法律规定的最GP有什么资格要求?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angwe……(上海)
提问时间:2010-03-25 10: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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