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幼儿园工作,我面试时园长说试用期是一个月,试用期的这一个月没有签合同,现在我的试用期刚满,我不想做了,因为老板一点点小事就总是骂人,我觉得压力好大,觉得做不下去了,我跟老板提出辞职,他说我可以走,但工资不给,我说这不符合劳动法规定,他说试用期是老板定的,他还说试用期是1到3个月,现在我才做了一个多月,如果我做得不好,他有权延长试用期,我气死了!有这样的说法吗?可我现在没有证据证明当初说的试用期是一个月(不过其他跟我一起进来的人都是一个月),我有权辞职拿回工资吗?
我5月12号开始试用,当时签的是试用期1-3个月,到现在也没有转正,每月依然拿800的实习工资,25号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总监不批,让做到9月中旬。我可不可以直接走人
员工试用期已过,领导对其工作不太满意,又不想辞退他,只是想要不给其加薪水,请问这样做符合相关的规定么?(该员工劳动合同上的薪资为45/天,在试用期也是按照45/天发的薪水)
我的试用期三个月已经过了,期间没签过任何合同,没上过任何保险,现在我想辞职,请问可以得到这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吗?需要什么流程手续? 并且可以要求公司补齐我这三个月的保险吗
在网吧工作上个月二十号起,到现在十八号,想试用期三个月还没有到,也没有签合同,可以辞吗?可以当天拿工资吗?如果不可以,那可以找劳动局吗?
我是9月10号在一家公司开始正试工作,之前培训了三天。在9月11号的时候因爸生病请过一天的假,在9月25号的时候因爸生病非常严重,向公司请了26-30五天的假,之后是国庆七天假期,10月8号的时候我爸病在垂危,又打电话向公司请假,没确定请假日期,只向公司说明处理好事情后来公司上班。后来爸去世了,处理好事情后我在10月2
我是9月10号在一家公司开始正试工作,之前培训了三天。在9月11号的时候因爸生病请过一天的假,在9月25号的时候因爸生病非常严重,向公司请了26-30五天的假,之后是国庆七天假期,10月8号的时候我爸病在垂危,又打电话向公司请假,没确定请假日期,只向公司说明处理好事情后来公司上班。后来爸去世了,处理好事情后我在10月2
我于2010年4月到云南一个煤矿打工,老板是黑龙江的,承包的煤矿。到9月份我因家里有事请了假,走的时候老板答应开资时把钱汇给我。可是开资的时候老板找了很多借口不给开资,并要求我到云南去取。我想他是有意为难我。我家住辽源,到云南来回要花2000元左右,如果顺利的话也得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不想浪费,何况也不可能顺利
我是在一个单位上班,几个月来一直没有按时发过工资,且工资还不能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九月底我急着有事想请假,经理不准,我就不干了,没有辞职报告,可不可以要回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