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私营企业向我们借款一百八十万,讨要无果。后来与我们签订一份抵押协议。内容是在一定时间内还不上钱用车床抵押,按当时价格卖用来还一部分欠款。不受任何法律责任。请问这份抵押协议法律生效吗
协议如下:甲方因急需钱用将现有房屋作抵押给乙方,并将产权证交由乙方保管,乙方给付甲方五万元应急款,甲方于借款日起于27个月内每月返还乙方两千元,利息按1.98%计至还完所有款项。还清款项当天乙方将产权证归还甲方。若甲方在27个月内没按月还款或未按时还清,乙方月权将房屋自行处理。
父亲用房屋抵押性质向民间贷款(六分利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用之前的动迁房(十几年后是我买下变为的产权房,但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的名字)的房屋在2月份向民间抵押借款了30万元,但借条上写的是借款37万多五月底还,如还不出,房子就归甲方所有,还做了抵押登记。之后五月底父亲没全全还出(中间还了五万元),后他们要父亲做了房产转户(转户费父亲出的一万七千多),产证上现
请问,我用我的房产为朋友做抵押担保了,但是我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或产权证,也未到相关部门做抵押登记,只签订了一个担保协议,那么我们签订的这个担保协议有效吗?如果我朋友还还不上钱,是否要把我的房子收了? 这个问题比较急,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在这谢谢大家了!!!!!
我在婚前买了套房,付了首付,结婚后贷款是两人共同还的(贷款约占房款1/4).现老公要做生意想拿房子抵押贷款,我想让他跟我签一个协议,写明如果生意失败就要由他负责向我偿还属于我的房款。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合法婚内因各种原因出现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的协议,明确‘作为婚变时的有效凭据’,双方签字并有第三方见证人签字,如果不可避免到非离婚不可时,这份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朋友公司的欠员工社保费和加班费,无力偿还(没欠薪)他在深圳惠州各有一房,均已付全款但尚未交楼入住.为筹资还款,欲将深惠房产分别抵押和更名给两个朋友.待社保费加班费偿清后,公司仍可能停业并无力支付遣散费.请教:1.没有交楼没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更名?抵押?2.如果最终员工上诉,法院是否会追回两个已更名抵押的房子?
我和朋友达成一个书面房产协议,将其名下一套房子如下约定,没有公证。 1.该房子为我俩共同拥有,各占一半产权。 2.对方同意以后将其拥有的一半产权无偿赠与我,或者由我们一起将房子出售。 最后就是我们分别签名,按手印。 ----- 请教律师,如上房产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朋友生后我能将其一半产权过户到
我进入公司,因为是刚毕业签订了实习协议!协议上有一条:“如果实习期间不能胜任或中途离开将返还实习工资800元并承担实习年限2年的违约”。请问这个条约有效吗?我记得我进公司后,公司还用我的毕业证向政府申请大学生就业补助,我不知道这些钱又算是政府奖励公司的,还是归工作的大学生所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