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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父亲用房屋抵押性质向民间贷款(六分利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用房屋抵押性质向民间贷款(六分利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用之前的动迁房(十几年后是我买下变为的产权房,但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的名字)的房屋在2月份向民间抵押借款了30万元,但借条上写的是借款37万多五月底还,如还不出,房子就归甲方所有,还做了抵押登记。之后五月底父亲没全全还出(中间还了五万元),后他们要父亲做了房产转户(转户费父亲出的一万七千多),产证上现变成了甲方的名字,因父亲户口没迁出他们还从30万中扣了5万元下来,也就总借到手23万多。十一月份我刚得知这些事情,父亲说要还清他们的钱款把房子拿回,对方说已经拖了这么久,现在要还也是47万多,但还要向公司商量是否同意还给我们房子,房子价值大约七十万左右,现听他们说房子已经出手了。请问,父亲与他们之间的协议合法吗?以什么性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房子吗?麻烦各位律师能回复我的问题,帮我想想办法看以什么方式可以处理,谢谢了。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weiq……(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0-11-18 11: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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