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弟弟吕某,在其单位获得一套福利房指标,在单位允许的前提下将该指标转让与我,一开始是口头协议,免费转让,后来经协商,吕某又与我达成书面协议,以X万元为转让费,将该指标转让给我,双方签字,并注明,协议签成后我先支付A万元给吕某(已支付),余款在办理该房房产证完成后,一并支付。后该房建成,(期间购房费用由我支付完成)我入住,去年年底开始办理房产证,由于是转让指标,在办理时需要吕某配合,但吕某不予配合,并反悔协议,首先提出不承认双方已签订的协议,意收回指标;后来又提出增加该指标转让费用等不合理要求。 请问,我怎样才能获得自己的合理权益,获得房产证?
99年8月舅舅将公公留下的房子卖了。买了新房。产权是我妈妈。 99年年底买房时没有房产证,只是和开发商签了一张协议,协议上写的我表姐的名字。(不是舅舅的女儿) 00年我和我妈妈舅舅一道搬入。 03年开发商为我们重新办理房产证时舅舅不在家。妈妈用我的名字领的房产证。 09年2月舅舅拿了一张协议给我签字,大致内容是买房
请问我们今年4月份买房时,签定了一份订金返还协议,内容就是如果贷款贷不到两成,就退订金,但现在因为政策变动,没能贷到,我让中介协调请业主退还订金,但中介却说是我们双方的事,他们没一点责任,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可以法院起诉,请问中介真的是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谢谢!
案件简述:卖家挂牌价-CNY185万到手(未满5年,不唯一),签署买卖居间协议时注明买方以CNY190万购入此房,支付定金CNY2万,补充条款中注明卖方\"净到手\"价格为CNY185万。期间同时签署了一份做低房价的约定(按合同价CNY120万送交,其余款项买方以现金形式支付卖方CNY65万)现在卖方以以下两个方面拒绝履行居间协议1. 做低
二人协议离婚书上将房子给了女方,而当时房产证还没下来,房产证上登记的是男方的名字,等房产证下来后到底这个房子应该归谁所有 如果男方不配合变更手续怎么办
房产赠与协议中赠与方要撤销赠与,但是附加条款有如下几条,请问赠与人还能行驶任意撤销权不,为什么?一,离婚后,赠与人拿走本该属于受赠人父亲的十万元现金,此资金受赠人父亲愿意作为房款赠与儿子,其它人无权干涉房产归属。二,其房产所产生的效益作为小的教育经费由孩子自行支配。以上问题恳请各位律师帮忙分析。谢谢
房屋买方与卖方签署居间协议:具体为2011年10月7日前签房屋买卖合同,签署买卖合同当天支付购房首笔款项35万元整。买方向卖方在居间协议签订当日缴纳定金2万。 根据居间协议,2011年8月20日卖方在获得房屋产证后,向中介公司提出签订买卖合同,中介公司联系买方,买方以房款首付暂无法支付拒绝签署买卖合同。8月26日买方
单位分房摇号,我父亲摇中。规定不可以更改房产的姓名,即房产与单位登记摇号的姓名一致。现我出首付且贷款购买,但房产是父亲的姓名。因父母离异,且父亲已再婚。因为担心房产以后的归属问题,所以经与父亲协商并立据签字,证明房产由我出资购买,归属于我。请问此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能否保证若父亲变更主意或者去世后后
律师您好: 我姓陆与前夫于2011年7月离婚,在民政局就拆迁所得的小套65平方、与大套112平方的只有预售合同的房产进行了私下协议并签定了协议书(因为民政局规定,在离婚协议书上必须两套房子上都要有小孩的名字),可后来,前夫表示要反悔,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大问题吗? 请您尽早回复,帮我解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