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是我舅舅,他的车去他姑舅的儿子的修理店去修理,说是发动机有点问题,修车人(他姑舅的儿子)就去试车,看看有什么问题,车主不跟车,路上正好碰上车主二哥,车主二哥拦下车坐了上去,途中跟一个骑摩托的撞了,把骑摩托的人(个人认为是主受害人)双腿致残,事故发生在2012年农历1月,现在主受害人已出院,花费13万,自费,现在交警队对事故认定是刑事责任,车主连带责任,现在车主跟修车人都被拘留,今天是第十四天了,今天出了批捕,交警队的希望明天叫三方进行调解。 第一:责任认定书我们没见到,交警队说就一份给了修车人, 第二:责任认定解释是车主指使修车人开车(修车人无驾驶证,现不清楚车主是否知情,我们根本见不到车主,也见不到口供)。 第三:修车人家人以无钱为理由,拒绝跟车主一起赔偿,主受害人调解要三十万。 我们现在想解决的主要问题是:1、把车主保出来(可开条件),等待法院判决,监狱太乱,出事的太多,前几天里面刚死了一个人,我们不能因为钱的问题再让人出点什么事。 我们现在想知道的问题是:1、据上所述和判定是否存在不合理性?说白了我们都是法盲,找了个律师说是判定不合理,但是他没能解决,还有咨询过的律师说不是刑事责任,不能批捕的等,说法不一。再者小地方权大于法已司空见惯。 明天调解,主受害人可能会把30万降低一点,如果修车人肯出点钱,让我们的赔偿不超过20万了我们可以接受。否则可能再次调解失败。 附:车是小面包车,仅有强险。能指路必重谢!
2012年03月13日早晨7时左右,我驾驶自家的一汽佳宝面包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车属逆行,我车无超速,无越线,属正常行驶。当时我正在跟一辆公交车会车,还没等我们错过去电动车就由公交车后面突然出现撞在了我的车上了,我车当时牌照没有按规定悬挂。现在责任定下来,说双方同等责任,说我违
本人所在单位为公园,应该算是事业单位吧,具体什么性质也不清楚。单位与我签署的劳动合同先是签署的1年,到期之后,现在与我签署的是3年限的合同,到2014年4月才到期。(合同一式两份,盖有单位公章) 现在单位要与我们(单位说我们属于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改与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性质变成我们以后属第三
本人所在单位为公园,应该算是事业单位吧,具体什么性质也不清楚。单位与我签署的劳动合同先是签署的1年,到期之后,现在与我签署的是3年限的合同,到2014年4月才到期。(合同一式两份,盖有单位公章) 现在单位要与我们(单位说我们属于临时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改与第三方签署劳动合同,性质变成我们以后属第三
我家开了个歌厅 有2个客人 唱完歌不给钱 还把我媳妇头打破了 缝了3针 现在还在住院 已经花了3000元了 在没有出鉴定的情况下 派出所做出决定 拘留其中一个10天罚款500 另外一个罚款500 是否合理 我该怎么办 谢谢
我骑燃油助力车在太原建设路由北向南机动车道右边行驶,被由南向北左转弯的面包车(五菱之光)并没打右转向灯行至路边车右侧撞到.我车中后部分,我倒在车左侧约一米的地方。我当时没戴头盔,也没架驾驶证,被对方主责,我次责是否合理?
你好! 本人处于试用期间因二次漏卡被扣了四小时的公休工资,可漏卡第一次相关部门没有通知本车间主管,让漏卡人补卡,本人在不知的情况下第二次漏卡可第二次漏卡相关部门还是没有向本车间主管通知本人,等签考勤时扣我一天的公休,本人没有签字,人资部找我签字说什么这是公司的规定,请问这种做法对吗?经我找相关
公司与应届毕业生不签三方协议,而是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理?对应届生来说签订这
您好,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最近接到一家工程公司的通知入职电话,但是公司说,不能和我签三方协议,而是和我签订一份其他合同(这样合理吗?三方是否一定要签?)这种合同是按照项目完成时间来决定劳动关系的期限,就是说项目结束,我将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是公司一员……我想请问一下,对于应届生来说,签订这种合同
你好,我在十几年前买了单位同事的房改房并过户,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房屋性质变成了商品房,经过这样买卖后我们那栋楼现在是一部分是商品房性质一部分是房改房性质。现在我们要面临拆迁了,想咨询一下,像这种同楼同位置的条件下,商品房跟房改房在赔偿标准上是一样的吗?开发商初步拟定的赔偿方案是一样的,这样让我们这部分
张律师你好,一天下午,我单位一男教师有意创造机会后,对一女生背后搂抱了一下,女生挣脱离开(事发地点没有任何他人在现场,事后此事没有扩散,就局限几个处理事件的人知道,并签署了保密协议),寻找班主任。事后,单位领导马上组织商讨处理意见并通知家长。家长得知此事后大为恼火,最后迫于某种压力(上报上级教育主管
大多学校都有那什么内宿生生活补助吧。一学期发一次的,我们学校是500块。但最近校长规定说:内宿生在饭堂开饭不到500块的,不能领取内宿生生活补助。" 我看着别扭。钱是国家的吧。在不在饭堂吃是我们的自由吧。学校这样算不算是变相的吃我们的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