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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张洪强律师《虚假app诈骗、杀猪盘、资金盘诈骗案办案技巧指导—如何争取最轻处罚》
发布日期:2026-05-30    作者:张洪强律师
虚假app网络犯罪案件(资金盘、杀猪盘)存在取证难的特点,由于APP网站的相关信息都是虚假的,且涉案人员具有反侦察能力,会消除自己的作案痕迹,切断相关证据与自己的关联性,导致此类案件破案率低,经常出现定罪的争议。
很多人被抓以后,声称自己与涉嫌诈骗的网站或APP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律师在办理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要特别注意,需要掌握关联性证据的证明标准以及经常出现的问题,用最专业的知识和思维处理此类案件,维护好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济南张洪强律师专注于诈骗罪的辩护和研究,对虚假app诈骗、资金盘、杀猪盘诈骗案件都有深入的研究,办理大量诈骗罪案件,众多诈骗罪案件取得取保候审、缓刑、不起诉、无罪、大幅降低诈骗金额等成功效果,很多案例堪称经典。
张洪强律师关于办理《虚假app诈骗、杀猪盘、资金盘诈骗案办案技巧指导》如下

一、虚假app案件的定罪证据。
虚假app案件,绝大部分被告人被抓都是因为以下四种情况:
①与app、网站产生关联:域名、ip地址、MAC地址等网络痕迹,打包公司、分发网站、客服公司、客服注册信息等。
②与涉诈资金、虚拟币产生关联:被骗资金、虚拟币→被告人持有或控制的资金账户、钱包地址。
③与同案犯产生关联: 同案犯口供/聊天记录/通话记录→被告人身份。
④与社交账号产生关联。
包括相关微+信、q+q的注册信息,登录ip地址,飞+机等境外聊天软件的相关信息资料等
二、重点掌握以下三组关联性证据的证明标准。
①如何证明被告人与涉案的虚假app、投资网站、资金盘APP有关联。
很多网站、APP由于网站相关备案信息都是虚假的,且服务器在境外,证明谁搭建和运营的证据标准。
②如何证明被告人与犯罪团伙有关联。
虚假app案件多以产业链形式,参与人众多,相互之间多不认识难以指认,有时甚至都是网名联系,并且多以飞+机等境外聊天软件联系,微+信号、手机号、宽带地址、ip地址等都不真实,如何证明参与人的身份。
③如何证明被告人与涉案的资金有关联。
虚假app案件的资金一般存在跑分平台、车队、u币承兑商、网络游戏等洗钱的环节,由于虚拟币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电子证据取证难等特点,存在黑数大、流向难以查清的特点。
三、从证据上审查:是否达到证据充分的定罪条件,如果证据不充分,则有可能争取到不逮捕、不起诉、罪名不成立等。
1、审查ip地址、域名等网络痕迹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联性证据。如果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则可能无法证明嫌疑人犯罪。要注意:
①从扣押的电脑、手机、移动硬盘等硬盘中提取恢复的电子数据以及分析鉴定报告
②注意网络日志缓存日志等痕迹、Q+Q登录信息、发帖信息、Cookie信息,以及其他信息是否能相印证。
③注意钱包地址关联的用户信息,例如邮箱名称、微+博账户、q+q登录ip等。能否形成钱包地址与犯罪嫌疑人的IP地址以及设备的MAC地址对应关联关系的证据链。要注意使用tor、vpn的情况下有关IP地址的证据瑕疵以及关联性的问题。
 2、审查人员链的证据。
虚假app案件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要想查清组织架构不是容易的事。很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同案犯一般都互不认识,可能只是网友,互相之间连真实名字都不知道。
随着网络黑产从业者反侦察能力的提高,公安机关在取证时要找到“由人到人”的证据链越来越困难,我们在办理案件时,要审查关于“人员链”的证据,看能否找到证据的问题,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主要审查以下证据:
①同案犯口供指认、上家或下家的证言。要重点注意口供反复以及不能相互吻合的问题。
②聊天软件的证据:要重点注意,微+信、q+q黑号无法关联的问题以及境外聊天软件的问题,我们在案件中遇到的境外聊天软件如蝙+蝠、飞+机等,这些境外聊天服务器在境外,直接用ID登录,不需要绑定任何身份信息,极致安全私密、信息可以看后即焚、双向撤回、删除聊天信息,这些都使得从证据上形成“由人到人”的证据链非常困难。要重点审查聊天记录的取证过程是否合法的问题。
3、审查资金流证据,看能否查清涉案资金与嫌疑人的关联性,能否查清涉案金额。
资金流是破案的关键证据,很多案件就是通过对被骗资金的追溯,发现被害人被骗的资金流入犯罪嫌疑人名下或持有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账户,最终找到被告人,但是因为一些反侦查手段的实施,例如使用黑卡、地下钱庄、跑分平台、虚拟币场外交易、现金交易等手段,使通过资金追溯找到被告人的难度越来越大。
要注意:
①黑卡、跑分、网络洗钱环节导致的证据链中端无法追溯的问题。
②虚拟币去中心化、匿名性、暗网、混币等是否导致交易网络中断的问题。

山东济南律师张洪强律师,专注于诈骗罪辩护研究,尤其是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跨境网络诈骗案件有深入研究和总结,办理过众多资金盘诈骗、虚假app诈骗、外汇期货股票等投资理财诈骗、语聊交友诈骗、虚拟币诈骗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以及众多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济南张洪强律师深耕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著作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案技巧指导—如何争取无罪和罪轻处罚》、《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无罪攻略》、《虚假app诈骗、杀猪盘、资金盘诈骗案办案技巧指导—如何争取最轻处罚》等,为办理诈骗罪案件提供有效的办案指导。
 济南张洪强律师成功办理的部分诈骗罪案件如下:
王某艳诈骗罪案,涉诈骗金额500余万,被逮捕8个月后不起诉无罪。
刘某诈骗案,涉诈骗金额1个多亿,张洪强律师为嫌疑人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撤案。
郑某诈骗罪案件,检察院指控诈骗4万元,法院采纳张洪强律师意见,判决该诈骗行为不成立。
王某财诈骗案,公安机关要求王某家属退赃100余万,最终在未退赃的情况下,张洪强律师为嫌疑人争取到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最终终止侦查,撤案。
张某诈骗罪案件,涉案金额过百万,张洪强律师为嫌疑人在检察院争取到不批准逮捕,最终在公安机关争取到终止侦查。
张某杰诈骗罪案,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处罚更轻的帮信罪。
李某男诈骗案,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处罚更轻的开设赌场罪。
梁某诈骗罪,在检察院阶段将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处罚更轻的非法经营罪。
张某敏诈骗罪案,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李某伟诈骗案,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量刑更轻的帮信罪。
王某兵诈骗案,将诈骗金额降低7000余万,在没有任何退赃的情况下,刑期由检察院建议的无期徒刑降低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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