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行业,也无论是做产品加工的,还是卖产品的,为了吸引客户、留住客户,多卖货、多接单,很多人都会选择赊销,先把货给客户发出去,然后再对账结算货款。可时间一长,客户会形成赊账交易习惯,货款结算拖延症会越来越严重,演变到最后,有的客户就直接找借口不付货款。所谓“欠钱的都是大爷”,要账难、回款难成为必然的结果。
案例分享
Q先生是做服装供应链的,他既有自己的服装供应渠道,解决服装货源问题,也有下游从事服装生意的客户群体,解决服装销售问题,因此,很多从事服装生意的人都固定从Q先生这里进货。
根据行业交易习惯,Q先生跟客户的交易方式极为简便,他们没有签署销售合同,下单、发货都是通过微信沟通,客户一般都采取赊销模式,即先发货后结账,这样的交易模式为Q先生埋下了货款无法收回的隐患。
陆先生是Q先生的客户之一,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期间,Q先生向陆先生发货后,陆先生因资金问题,一直没有向Q先生结清货款,经Q先生核算,陆先生还拖欠了20余万货款未支付。陆先生虽口头表示会还款,但没有向Q先生出具欠款书面证明。Q先生担心陆先生事后反悔,不承认欠款事实,于是找律师拟定了一份协议书,一方面固定了陆先生拖欠货款的事实,另一方面明确了陆先生的还款时间。
果不其然,协议书签署后,陆先生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向Q先生支付款项。最终,Q先生委托我们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陆先生支付拖欠的货款18.7万元及违约金,并对陆先生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法院支持了Q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现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律师分析
上述案例中,Q先生与陆先生的交易模式,对于被拖欠货款的Q先生来说是非常不利的,因为Q先生要主张债权,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陆先生欠款的事实及金额,如果证据不充分,很有可能全部或部分诉求得不到法院支持。好在,Q先生在纠纷发生前提前做好准备,找律师拟好了协议书,固定陆先生拖欠货款的事实,还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保障了Q先生的合法权益,让Q先生后续起诉时只需一张一页纸的协议书就顺利打赢官司,免去了繁琐的收集双方存在交易及拖欠货款事实的相关证据。
律师建议
做生意,难免会遇到一些不讲诚信的客户,作为被拖欠货款的一方,必须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从源头抓起。在此,律师也给大家提几点小建议:
1、慎选“先货后款”交易模式,尽量不要赊销。
2、如果无法改变“先货后款”的交易模式,应在合作开始时签好合同,将下单方式、结算方式、对账方式、欠款确认方式、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等约定清楚,同时保存在销售相关单据及沟通记录,确保客户货款发生逾期时,可以有效主张债权。
3、如果已经实行“先货后款”交易模式,并且出现了客户拖欠货款的情况,不要做无效催收的努力,建议及时聘请律师介入,做好证据补强、固定和收集工作,尽快启动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