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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L先生、C女士成功拿回佛山某商品房房款40余万元
发布日期:2022-01-20    作者:陈旺律师

2021年5月19日,L先生与C女士前往佛山某楼盘看房。在现场进行了一番了解后,L先生与C女士虽然有意认购,但也明确说明自己暂不具备佛山的购房资格,首付款方面也有一定压力。销售人员称房源抢手,最好先交钱认购,之后再想办法获取购房资格也来得及,还称开发商可以提供首付分期的服务,完全不用操心。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L先生与C女士认购了一套房产,先后支付了40余万元购房款。


事后,L先生才从朋友那里听说,首付分期存在很大的风险。至于购房资格,L先生至今也仍未获得。这一系列问题使L先生与C女士坐立不安,因此提出了退房退款的要求,没想到开发商却以L先生不具备购房资格违约在先为由直接没收定金。L先生与C女士觉得开发商现在能反咬一口没收定金,后面再找借口没收更多的房款也并非不可能的事情。40多万元绝不是闹着玩的,L先生与C女士考虑后,觉得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会更有利于把损失降到最低。在网络上了解到我们团队后,L先生与C女士认为我们处理这类案件经验丰富,决定将此重任交给我们。


接受委托后,我们马上制定了针对性的应对方案,采取措施的第二天,开发商便答应退回全款,并为L先生与C女士办理了退款手续。9月27日,L先生与C女士收到了全部退款。事情得以快速、顺利地解决,L先生与C女士给予了我们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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