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李某是公司的老员工了,2020年9月,李某向公司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挽留李某,但是指李某执意要辞职。
当初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辞职的应当提前60天告知公司。在李某离职的前几天,李某发生了工伤。60天的期限到后,公司便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关系。
李某不服,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工伤期间不应当解除员工。因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
仲裁委认为公司在60天到期后向李某解除劳动合同,仅仅是对李某提出辞职的要求的回应,并没有违法解除。
二、评价:对公司而言,实务中我们如何避免员工告知离职后,公司可能遭遇的风险呢?
具体有以下几点:
第一,员工提出离职之后,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出具写明了自己离职事由以及离职日期的书面申请书,并且保存原件,避免日后员工反悔说自己没有提出过离职请求。
第二,公司同意离职后,应当书面通知同意员工离职,并且书面告知员工应离职的时间,出具离职证明。
第三,对于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应书面通知员工是否应当履行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出现公司实际上不需要员工在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了,但是员工依旧履行,了并且要求公司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公司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协议,则应当按时向员工支付进行限制补偿金。
第四,对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提出辞职的,公司可以与员工约定脱密期。但是要注意脱密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也可以与员工约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应当在脱密期内到公司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普通岗位任职,脱密期满后方可离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