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福州路地块
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已由黄浦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已达到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的规定比例,现将个体工商户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71号)
(三)《关于贯彻执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沪房管规范征[2012]9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沪建法规〔2016〕6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