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冲刺:司法制度篇练习答案及解析
发布日期:2020-10-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司法制度篇答案及解析
1.答案:B
解析:《法官法》第15条规定,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因此CD不当选。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43条规定,法官不得参加营利性社团组织或者可能借法官影响力营利的社团组织;第44条规定,法官可以参加有助于法制建设和司法改革的学术研究和其他社会活动。但是,这些活动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不妨碍公正司法和维护司法权威、不影响审判工作为前提。故B正确,A错误。
2.答案:B
解析:《法官法》第十二条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所以A错误。《法官法》第十三条规定: 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法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所以B正确。
《法官法》第十五条 法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所以C不正确。《法官法》第二十四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所以D不正确。
3.答案:C
解析:《法官法》第十六条 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第十七条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题中C项吴某之弟不受第十七条的限制,所以正确。
4.答案;A
解析:根据《律师法》第八条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三)品行良好。
所以A正确。
根据《律师法》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所以BCD错误。
5.答案:C
解析:检察官凡因犯罪而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都应当给予开除处分。故意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同样给予开除处分。过失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本人政治上、工作上一贯表现较好,能认真检讨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不予开除,但必须给予撤职处分。所以C项错误。
6.答案:C
解析:律师法第五条规定: 律师执业,应当取得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所以,A中郑某缺少律师执业证书,是不能以律师名义从事业务活动的。第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所以C项正确,D项是错误的,郑某只是过失犯罪,可以被颁发律师执业证书。B项法律无此规定。
7.答案:C
解析:《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 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
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
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
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
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故ABD不正确。第43条规定:律师、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介绍自己的业务领域和专业特长:
1.可以通过文字作品、研讨会、简介等方式以普及法律,宣传自己的专业领域,推荐自己的专业特长;
2.提倡、鼓励律师、律师事务所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故C正确。
8.答案B
解析:本题很明显应当选B,AC项是纵容这种不适当的行为,是错误的;D项的处罚过于严重,也是错误的。
9.答案:C
解析:检察官法第6条规定了检察官应当履行的职责。其中,依法进行法律监督是检察官的首要职责,检察官进行法律监督的范围包括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所监督和执行判决、裁定的监督。我国尚未建立司法机关的违宪审查制度,因此C不正确。
二、不定项选择
1. 答案:ABCD
解析:司法公正需要做到:司法活动公开、裁判人员保持中立、当事人的地位要平等、司法过程中当事人要充分参与 、司法活动要合法和案件的处理要正确。裁判人员应当保持中立,A中的法官虽然平时清正廉洁,但面对自己亲戚的案件,还是应当回避,才能保证审判程序合法。所以A错误。法院应当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这与司法活动公开性相符合,但并非任何案件都可以,对于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的则不可以,所以B错误。C中的法官不听取被告的意见和辩护,明显违反了公正原则。D中的司法程序不合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可知,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 答案:ABCD
解析:不告不理原则体现了要尽可能的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这是效率原则的要求;一事不再理原则体现了司法程序的终结性,防止重复追究,制止不合理的重申和再审,也应入选。CD也是效率原则的具体要求。
3.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法官法》第八条 法官享有下列权利:┉(八)辞职。所以A是错误的;《法官法》第九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小流21岁就做了法官,显然不正确。所以B错误。
《法官法》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所以C错误。
《法官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所以D也不正确。
4. 答案:CD
解析:根据《检察官法》第四十三条 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
(三)因检察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所以,CD当选。
5.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律师法》第十二条 律师应当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第三十六条 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所以ABCD的说法均是错误的,都应入选。
6. 答案:ABC
解析: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二条 公证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保守执业秘密。公证员有权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有权提出辞职、申诉或者控告;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或者处罚。当然,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提出了申诉、控告也是公民的宪法权利。所以ABC正确。
7. 答案:AC
解析: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八条: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公证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处申办公证。所以AC错误,B正确。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其委托书应当经过当地公证人、我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者经司法部指定的机构、人员证明,所以D正确。
8. 答案:D
解析:依据《法官法》第十三条 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法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职或者被辞退的;
(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可知ABC应该免除职务。
9.答案:CD
解析:法官回避的事由。参见《法官法》第16条:“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
(一)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
(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
(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
10.答案:BD
解析:公证职业责任,是指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因违反有关公证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和惩戒处分。公证职业责任是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实现其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所以本题BD正确。
11.答案:ABCD
解析:公证员不得经商和从事与公证员职务、身份不相符的活动;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的答谢款待、馈赠财物和其他利益。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不得利用新闻媒体或其他手段炫耀自己,贬损他人,排斥同行,为自己招揽业务;也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进行业务垄断,或进行其他不正当手段的竞争。所以本题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