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最受伤害的往往是孩子,孩子是家庭的天使,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一方的,随着情况变化,原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不再适合抚养孩子,那么,作为另一方如何申请变更呢?
一个原则: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其他情形如:抚养一方多次阻止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抚养一方再婚,配偶对孩子不好;抚养一方经济情况或身体发生重大变化等.......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法院会结合父母双方对于抚养孩子的意愿、各自经济能力、双方身体状况、照顾孩子的时间以及孩子本身的意愿综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最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谁抚养更加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