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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解释: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
发布日期:2020-04-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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