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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解释:公民的住所地
发布日期:2020-04-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三条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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