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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法院公开审理一起16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发布日期:2019-05-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 (李波)  为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29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县近年来最大的涉恶案件,张雪、廖金粮、马银龙等16名被告人分别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及敲诈勒索罪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底,以张雪为首的“天津天狮”传销团队在将乐县从事传销活动。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间,该传销组织在张雪、马银龙、廖金粮的领导和管理下,在将乐发展壮大,先后设立7个传销窝点,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通过手机通讯软件,虚构身份,以介绍工作、恋爱交友等为名,诱骗被害人至传销窝点,非法控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后采取洗脑、威胁、虐待、体罚等手段,劝说或者逼迫被害人购买虚拟化妆品(亦称上线费),加入该传销组织。

  2018年8月,被害人白某辉被该传销组织成员骗至将乐县,被告人廖金粮安排周泽清等人通过围堵、言语威胁等方式控制白某辉,并没收其手机。期间,廖金粮通过让白某辉一次性抽多根烟、吞烟头和纸巾进行虐待以及体罚、威胁等方式 ,逼迫白某辉交钱缴纳上线费,并以限制人身自由相要挟,逼迫白某辉通过手机使用软件“拍拍贷”贷款5000元至银行卡,后由周泽清持白某辉的银行卡至银行取款6300元(含原卡内金额1300元)。同年9月及11月,被害人王某、罗某龙相继被骗至该传销组织,并被限制人身自由。2018年11月21日,三名被害人被公安机关解救。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被告人张雪、廖金粮、马银龙的刑事责任,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张雪等16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被告人张雪、廖金粮、马银龙、周泽清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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