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货车司机暴力抗法殴打执法人员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9-01-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月24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超载货车司机暴力抗拒执法人员检查的妨害公务案件,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瑞昌市治超办工作人员在瑞昌市高丰镇某村路段依法治理货车超载过程中拦停一辆涉嫌超载的运输货车,后由治超办执法人员董某某押车准备前往服务站过磅称重。在前方开路的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已判刑)得知自己车队的货车被执法人员抓到后,为逃避处罚,被告人刘某某伙同张某某开车拦停被查获的货车,将执法人员董某某强行拉下车,以殴打、勒脖子的方式阻碍董某某执法,使用手机对殴打过程进行拍照,并强行抢走执法人员董某某的手机以防止董某某呼叫支援,造成执法人员董某某右肘关节软组织受伤、衣服受损,涉嫌超载的货车被开走。案发后一个月,被告人刘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伙同他人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以处罚,最终根据刘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宣判后,刘某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