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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子抗拒执法咬伤交警被判刑
发布日期:2018-10-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路遇交警查车,不仅不配合,还推搡、咬伤交警。湖南嘉禾县法院近日对一起暴力阻挠交警执法的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薛某因妨碍交警执法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24日,嘉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交警在开展无牌无证车辆整治行动时,因发现薛某涉嫌无证驾车、酒后驾车,交警邝某要求其下车接受调查,遭薛某拒绝。邝某对其耐心劝说,薛某仍不配合,还用力朝邝某胸口推搡。辅警曾某、王某见状上前将薛某控制,被薛某咬伤。经鉴定,邝某胸部软组织挫伤、王某右手腕部软组织挫伤、曾某右手背皮肤软组织挫伤。   法院审理认为,薛某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归案后,被告人薛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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