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xx非法买卖枪支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郭永军律师 时间:2018.8.7
摘要:犯罪嫌疑人甘XX,因非法买卖枪支一案,被开封市公安局梁苑分局刑事拘留,应其家属委托依法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依法了解案情并且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后,对事发经过进行了仔细的询问。本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而且根据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及证据,无法证明甘XX的行为构成犯罪,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避免错误关押为由,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经与办案机关多次沟通,最终办案单位以采取保证金的形式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决定对其变更强制措施,对其进行监视居住。
附件:1
开封市公安局梁苑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兰公(城)释字【 2018】 10414 号
犯罪嫌疑人 甘X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XX年0X月12日 ,住址: 湖北省黄石市XX区XX道XX巷XX号 。单位及职业 湖北省大冶市XXXX有限公司 。
我局在侦查 “2018.01.10”开封市金明区“红X”非法买卖枪支 案,因犯罪嫌疑人 被羁押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六十五 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 2018 年 07 月 13 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交纳保证金 壹万 元。
开封市公安局梁苑分局(印)
二0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本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适用条件和执行机关的规定。
1、第一款是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和适用条件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本款规定了四种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2、第二款是关于取保候审执行机关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决定,但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只有一个,这就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都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备注:本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所发布的所有成功案例均是郭永军律师亲办案件,有办案机关名称、涉嫌罪名及罪名、案号、经办人员、具体日期和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条款,对其真实性负责,杜绝虚假案例,敬请律师同仁及相关人员予以核查、监督、研讨、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