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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签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发布日期:2018-08-07    作者:邓普云律师
甲与乙是大学同学,2016年3月,甲急需用钱,欲出售自己名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商品房。乙得知后决定购买。甲乙商定房屋总价款80万元,一次性付清。随后双方到石家庄市不动产交易中心填写了《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了网上签约。乙要求一个月内筹齐房款,一次性付给甲,甲表示同意,同时将钥匙交给了乙。20天后,因房价上涨,甲反悔,表示不卖房子了,于是找到乙要求与其一起注销网签,被乙拒绝。甲独自前往不动产交易中心申请注销网签,但被告知二手房买卖双方网上签约10日后,如果申请注销,必须由买方申请,或通过诉讼,向不动产交易中心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才可以办理注销。于是甲诉诸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乙协助其办理注销手续,乙则提出反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乙经济损失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之间买卖房屋的法律行为合法有效。网签时填写的信息表已对房屋总价款、每平方米的单价、支付方式等问题进行了约定,卖方也已经在信息表上签字确认,因此信息表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支持了乙的诉讼请求。   本文摘自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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