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纠纷】工作时被机器撞伤腰部,调解成功获赔5万
【案 号】佛南劳人仲案字【2018】1044号
【委 托 人】宋*(申请人)
【审理程序】劳动仲裁
【代理结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赔偿款50000元
【代理单位】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黄少峰 律师、赵冲实习律师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宋*于2017年5月25日进入被申请人佛山市宜*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处裥棉车间从事裥棉工作,双方6月初签署劳动合同,但公司一直没有将劳动合同提供给宋*,也未给宋*缴纳社会保险,宋*工资为4000元。2017年6月14日上午,宋*在裥棉车间工作时被机器撞伤腰部。当日被同事送往南海区中医院沙头医院治疗,经诊断为:腰4右侧横突骨折,腰3/4、4/5椎间盘轻度膨出。宋*于2017年7月2日出院,前后共住院18天。
出院后,宋*与公司协商过程中,公司不愿意再继续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宋*伤情较为严重,还需要继续医治。鉴于公司存在的种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宋*为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选择委托我所代理此案。
二、代理过程
2017年10月25日,我所接受宋*的委托,办案律师在认真的研究了案卷材料后,并经过和法医沟通,初步认定当事人受到的伤害已经可以评到10级伤残。但当事人是入职不到一个月发生了工伤,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工资也是现金发放,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非常薄弱,直接申请工伤认定会可能不被受理。
为了能够顺利为当事人争取到赔偿金额,办案律师于是从多个方面着手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与公司沟通,为了复诊需要,希望公司出具证明,尽管公司方拒绝,但在沟通时已经做好录音。同时在工伤认定时主动和劳动局沟通,要求其依职权向公司调查、核实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最终成功避免了再去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办案律师立即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通过仲裁委方面主动与公司方进行调解,并与公司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工作,最终成功说服对方,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告向当事人一次性支付款项50000元,并在督促之下履行完毕。
双方签订如下和解协议:
1、被申请人于2018年5月8日17点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50000元。
2、申请人收到款项后,双方之间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即结清,双方同意不再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争议焦点
1、原告的工资水平是多少?
2、原告能否拿到应得的工伤赔偿金额。
四、律师点评
作为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工作时,要特别注意保留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作时长、工资水平的证据,以免在发生工伤或者劳资纠纷时处于不利的地位,拿不到应得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