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款太少了?教你几招谈判、协商技巧!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最关心其能够拿到的补偿款数额。但众所周知,征收方与被征收方两者的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被征收方处于弱势地位。因此,被征收方可能往往会因为自身基本法律知识的欠缺而拿不到满意的补偿款。但是法律素养的提升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在突遇房屋征收时,掌握一些协商、谈判的小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确定合理的补偿款预估在国有土地行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被征收人想要征收补偿谈判进行顺利就应当对自己所希望拿到的补偿款数额进行一个合理的预估。特别是由于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掌握的信息较少,往往可能会被政府“忽悠”,而稀里糊涂地签订对自己不利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补偿款的预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补偿款计算方法来预估。比如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可以自己查询与自己被征收房屋面积、区位、地理位置等方面情况相似的房屋的市场价。当然您还可以在征收补偿开始前,自行寻找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估计。
当您确定自己的补偿款预估后,就可以在谈判中游刃有余,根据征收方提出的补偿款提高或降低自己对补偿款的要求。谈判开始之后,如果已经进行了财产价值预估,您就可以根据预估价值,在适当提高的范围内提出你对补偿款的要求。当然需要注意的是,您不要轻易接受征收方第一次提出的征收款数目。更不能“漫天要价”,否则会毁灭双方谈判的机会。二、善于倾听,保持理智情绪在房屋征收补偿的谈判中,保持冷静、理智的心理状态,倾听征收方所提出的方案尤为重要。
由于谈判是一个双方协商、商讨的过程,因此应当尽可能避免对抗、争吵,某则会在双方之间产生对抗情绪,无法发挥谈判的真正作用。
此外,由于被征收人一般对于征收事项知之甚少,因此在谈判中就有可能发生“多说多错”的情况。所以,要在协商中善于倾听对方的观点,这样不仅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还有可能发现对方的“破绽”,从而利用其疏忽来尽可能争取自己满意的补偿款。
三、坚守阵地,谨慎签字在房屋征收拆迁的实践中,征收房方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要么威胁、要么诱惑来促使被征收人尽早签字搬迁。例如,近几年兴起的征收方提供高额搬迁奖励来诱使被征收人,使其在自以为得到更多利益的情况下草草签字,最后却拿不到合理补偿的情况。
因此,您在征收补偿的过程中一定要沉得住气,即使面对由于已经开始搬迁而造成的脏、乱、差的环境,如果未能达成协商,拿到满意、合理的补偿款,就不应随便签字。
此外,除了在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上不应随便妥协签字外,您还需要注意征收方传达的某些资料、文件,因为您一旦签字就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所以,在收到例如拆迁的通知、限期拆除的通知等文件时,您应当咨询、了解专业人士,在不会产生某些您不希望发生的法律效果时再签字。
四、寻找、利用征收方的违法点在房屋征收补偿的过程中,被征收方往往会产生错觉,认为征收方的行为均是合理、合法的,但事实上在实际中,征收方很有可能做出违法行为。
一来有些征收方为了节省搬迁成本,加快进程,被征收人会故意做出违法事项。二来有些房屋征收部门中的政府工作人员自身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法律素质较低,可能会出现违法而不自知的情况。因此,被征收人应当在征收补偿谈判的过程中积极寻找征收方可能存在的违法之处,
如果能够抓住违法点,就意味着被征收人拥有了协商的筹码,在谈判时占据上风,享有更多的话语权。例如,在房屋征收补偿开始时,就关注征收方的所做作为,查看其传达的文件,尽可能地收集证据。以上即为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您应当掌握的技巧。总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您应当在谈判的过程中坚持不畏权势,沉着冷静,来尽可能拿到自己满意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