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立案量刑最新标准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刑法第227条一款)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2000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50张以上的;
2.邮票票面数额累计5000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1000枚以上的;
3.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5000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100张以上的;
4.非法获利累计1000元以上的;
5.其他数额较大的情形。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
1.车票、船票票面数额累计2万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500张以上的;
2.邮票票面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1万枚以上的;
3.其他有价票证价额累计5万元以上,或者数量累计1000张以上的;
4.非法获利累计1万元以上的;
5.其他数额巨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