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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人防工程(防空警报)审批
发布日期:2017-08-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事项名称: 拆除人防工程(防空警报)审批 办理部门: 规划建设局
办理窗口: 73 联系电话: 85339295
联系地址: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3楼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事项类型: 承诺件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申请表格: 拆除人防工程申请书 模板下载

申请材料: 核发的拟建项目红线图说明:(核验原件、收存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关于成都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民防空警报系统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事步骤: 第一步: 申请人到并联审批72号窗口递交材料
第二步: 由区人防办通知市人防办共同到拟拆除人防工程现场踏勘,了解基本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市人防办依据区人防办的处理意见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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