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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诉讼法修改与检察执法理念更新
发布日期:2017-08-01    作者:单义律师

检察机关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反映检察机关的性质、功能、目标、价值取向及其实现途径,事关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事关检察工作的实际成效。只有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才能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顺利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和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这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大成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成就,对于更加有效地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更加有效地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树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良好形象,具有重大意义。
实践证明,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一旦被掌握并用于指导检察工作实践,就会产生强大的推动力量;而理念的任何偏差和动摇,都会使检察工作偏离正确方向,甚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带来严重影响和损害。
当前,一些检察机关之所以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正确或有效,有的法律监督工作之所以长期比较薄弱,一些检察人员之所以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甚至违纪违法,归根结底都与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出现偏差密切相关。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是指导实践的思想基础。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检察机关面临的挑战很多。应当充分认识到,首先是执法理念的挑战。这次两法修改,反映了社会各界在注重保障人权、体现程序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等诸多基本问题上达成的广泛共识,充分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文明进步的客观要求。检察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好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才能有效提升自身的执法能力素质,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抓好新法的学习推进执法理念更新
  执法理念更新的程度关键在于对新法的掌握情况和理解程度,所以学习好、贯彻好新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系统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从去年开始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启动了新法学习培训活动,各省市院也举行形式各样的专题培训会,取得了良好效果。新法在尊重和保障人权、非法证据将被排除、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完善简易程序、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如何在工作中正确掌握,就需要广大干警对新法有全面而深刻的了解。检察机关执法的前线在基层,这就要求各基层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基层院在召开全院及各相关部门的专题研究会,制定新法学习活动方案的同时,还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授、知识竞赛、集中座谈、岗位练兵、模拟演练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新法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注重学以致用,广大检察干警要在面对影响社会安宁与稳定的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影响司法公正案件、大案要案时,要结合所学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实际能力。
  二、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推进执法理念更新
  调查研究是成事之基,谋事之道,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也就没有参谋权。调查研究工作要突出重点,讲求实际。一是围绕新法修改与检察重点工作机制完善开展调研,要注意调查研究和认真总结深入如何在新法实施后开展惩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继续加强“侵权”、渎职犯罪检察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新鲜经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协调发展;二是要抓住新法实施后检察工作中的新问题进行调研,要着重研究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法活动的干扰;三是要认真对待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调研提出加强的措施。
  提倡协作,大力开展两大诉讼法修改后的专题调研。调查研究是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任务。要加强专门调研部门与业务工作部门的协作,上级调研部门与下级调研部门的协作,地方调研部门之间的协作,系统内与系统外的协作。要围绕调研工作重点,联系各个地方的具体实际,抓住主要问题,下力气搞好新法修改后相关专题调研。要学会脚踏实地,深入基层搞调研;学会胸怀全局,心系民生,为服务大局搞调研;学会创新思维,突破僵化思想,与时俱进搞调研;学会严谨自律,学习先进人物、典型人物,研究典型案例、事例,从点滴入手搞调研。
  三、全力做好执法办案工作推进执法理念更新
  推进执法理念更新就要主动适应新刑诉法的新要求,特别对新刑诉法中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的学习,要把“证据始终是案件的生命线”这一理念贯彻到执法办案中,要进一步强化“五种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建立和完善更加符合现代法治要求、更加适应反腐败斗争需要的科学新机制、新导向。以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和第五次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坚持打防控综合治理,突出综合效果,坚持加大办案力度,努力走出一条办案力度大、质量高、效果好的良性循环的新路子。
  (一)公正执法是检察理念的核心要素。公正执法是依法治国法治理念对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法治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公平正义的精神和价值在法律条文、工作机制及执法实践中得到体现和实现。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公正执法的理念,让公正执法的精髓渗透在法律监督的全过程,才能使人民群众从公正公平的执法活动中感受到法律的正义和权威。公正执法是司法活动的本质属性。司法就是要公正地解决社会矛盾及其涉法冲突。司法不公,不仅不能平息纠纷,甚至可能激化矛盾。司法公正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在这方面检察机关担负着重要责任。公正执法是法律监督的生命线。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职责的时候要立场客观,态度端正。例如,在审查案件时,既要审查证明嫌疑人有罪的材料,还要审查证明嫌疑人无罪的材料。检察机关不仅自己要在执法活动中坚持公正执法,还要监督其他司法机关在诉讼活动中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实现公平与正义,消除社会存在的各种不公正的因素。公正执法理念要求检察人员认识到职业所赋予自己的崇高责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能折射出社会正义,以自己的良心对法律负责,对事实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当事人负责。
  (二)程序正当是检察执法的内在要求。程序正当是公平正义法治理念在检察活动中的实现途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程序的不同,决定了事件发展的方向和性质上的差异,表现在执法活动中,就可能存在着诸如指向正义或非正义的程序。正当程序的意义在于通过保证程序的规范和完整来实现实体公正,最终实现社会公正。程序正当是检察职能的重要特征。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其监督效力也主要是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首先,程序正当是检察职能活动严格、规范的法理依据,程序正当强调严格、规范执法,避免了执法的随意性。其次,程序正当要求执法的平等性,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次,程序正当主张检务公开,公开是公正的前提。最后,程序正当要求依法审查运用证据,依法取证是程序正当的基本内容。如果检察机关在程序方面得到了公众的信赖,其法律决定也就获得了极大的权威。检察机关的诉讼监督工作一直在探索中前行,但与法律的应然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依然存在相当的差距,理念方面,往往重配合轻制约,认为监督“出力不讨好”,怕影响工作关系,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就此问题,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政法其他四部门出台了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决定的四个规范性文件,在“用机制破解诉讼监督难题”方面又向前迈进了一步,开启了示范之路。
  (三)维护人权是检察执法的本质要求。维护人权是以人为本和执法为民理念在检察活动中的具体展现。要求在履行检察职能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需求,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法律调整人与人关系的核心是权利,法治国家的秩序生成已由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强调承认权利、重视权利、尊重权利,对于公民来说,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对于国家机关来说,凡是法律没有授权的就不能做。人民检察就是检察工作的人民性,维护人权是检察工作人民性的必然要求。检察权是人民给予的权力,都是受人民委托而行使权力。这就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立足于为人民服务,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维护人民利益就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人民权益。维护人权是渗透在司法公权中的价值理念。它要求在司法权运行过程中体现对人权的关怀和保护,强调司法人权理念,这在一定意义上要求司法工作必须实现从控制到服务的转型,逐渐将刑事司法过程视为一种服务,将当事人视为司法服务的对象。在检察实践中贯彻这种理念,不仅应充分尊重当事人与公民的人格尊严与权利,还应保障公民和当事人的权利最终得到有效救济,要推行“人性化”的办案方式,切实尊重和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问题。
  四、全力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执法理念更新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后,中央政法委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出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刻阐释了政法干警如何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深刻揭示了政法干警必须遵循的价值观念和应当奉行的行为准则,是新形势下开展政法工作的具体指引。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是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
  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推进执法理念更新的有效平台,但要真正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最终归结为“坚持”两个字。一是明确方向,知道坚持什么。作为政法干警,要坚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作为人民检察官,要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要坚持明确检察人生各个阶段的目标,将广大干警共同的精神追求、价值标准,融入并细化为个人的奋斗方向和具体工作目标,自我完善,自我成长。二是坚定信念,搞懂为何坚持。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政治本色,如若不坚持,就是变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宗旨理念,如若不坚持,就会伤民心、激民愤;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使命和价值追求,如若不坚持,就会失去工作方向;坚持廉洁自律的基本操守,如若不坚持,触碰的就是为人的基本道德底线。三是践行誓言,学会如何坚持。坚持正确方向和理想信念,要靠外化的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来实现。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以“对照检查、集中整改、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为抓手,创造性的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执法理念更新相融合,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好整改措施,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真正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检察文化建设、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以检察队伍的新形象新面貌展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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