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产品标示记载内容不真实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案【学习札记39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90(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4)参阅案例32号
销售产品标示记载内容不真实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案【学习札记390】江苏高院案例裁判摘要390(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整理发布)(2014)参阅案例32号
苏某某诉某超市等销售产品标示记载内容不真实侵犯消费者权益纠纷案
【裁判摘要】
产品标示为消费者认识和判断商品特征、价值、适当性和效用的基本依据,是消费者选择和判断是否进行产品消费的重要信息来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销售者应确保产品标示内容的真实性,该内容为对消费者所负真实义务的最低标准。如因产品标示记载的内容不真实而导致消费者受损,经营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旭摘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2期,总第32辑,法律出版社 2014年5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