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旅游经营者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审核
发布日期:2017-05-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办理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企业
办理条件
(一)注册地在广东省内;
(二)取得旅行社资格满两年;
(三)在同类企业中,经营入境旅游业务业绩突出;
(四)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所需材料
(一)港澳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广东省居民赴港澳团队旅游申请书。内容包括:原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中英文名称及缩写,企业形式、出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旅行社经营业绩,服务质量,遵纪守法等情况。
(二)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三)营业执照。1.商事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2.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经营范围证明,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1.修改经营范围,增加出境游业务一项;2.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增存120万质量保证金承诺书。尚未办理银行增存保证金前,提供增存保证金承诺书,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六)经营境内旅游、入境旅游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受行政处罚证明。1.原许可的地级市旅游局出具的,证明其经营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文件;2.证明须加盖原许可的地级市旅游局公章。窗口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一)申请试点经营的港澳资旅行社,应当向广东省旅游局提出申请书;广东省旅游局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试点经营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报国家旅游局。
(二)国家旅游局根据符合《CEPA补充协议三》的原则,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批准的,还应当说明理由。
(三)被批准试点经营的港澳资旅行社,在向指定银行增存质量保证金100万元后,由国家旅游局换发变更经营范围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取得试点经营资格的港澳资旅行社,持换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四)国家旅游局将取得试点经营资格的港澳资旅行社(简称港澳资组团社)名单予以公布。
网上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在线申办-网上预受理-受理-处理-办结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办事窗口
广东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 查看地图
工作时间: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假日除外
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463号7楼708
联系电话:020-87513672、87513673
交通指引: 1、从广州内环(或东风路)到我单位:黄埔大道出口下,沿黄埔大道一直向东3000米,到华威达酒店交通灯掉头,西行100米。 2、从华南快速干线到我单位:黄埔大道出口下,沿黄埔大道一直向西500米(经暨南大学、华威达酒店)。 3、地铁三号线(番禺广场-天河客运站)岗顶站C出入口下,石牌西路向黄埔大道西方向走约980米,途径广州市海关缉私局大楼、天晟明苑。 4、公交车线路(石牌村站):23路、53路、63路、137路、140路、227路、243路、245路、261路、、278路、292路、517路、518路、542路、540路、541路、545路、562路、882路、884路、大学城4线――站点名称:石牌村。 附近的标志性建筑:华威达酒店、国防大厦、丰田汽车销售部。两个“石牌”牌坊(中间)。对面为勤建大厦、东田大厦、赛马场和珠江新城。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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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补充协议三》,《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