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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业发展的根本所在
发布日期:2009-03-02    作者:110网律师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至今,经过了20多年的锤炼,甚至是磨难,至今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迅猛发展和不断变化,已经为律师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应该说机遇远远大于挑战。但总的来说律师事业发展的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律师业尚没有形成在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应有的独立地位,更不能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提供有效、有力的法律服务。这是令律师业和每个律师堪忧的大问题。目前,众多律师事务所不过是律师个体的机械相加,甚至于大量的律师事务所是三、五个人的拼凑。这种体制形成了优秀一些的律师个人奋斗,稍差一些的律师频于奔波想方设法解决经济收入,以达到生活温饱亦或小富,这样就自然形成了律师的单打独斗,以及以不正当方式和手段恶意竞争,甚至互相贬损,长此以往还谈什麽律师业的发展,还谈什麽律师整体的社会、政治地位。
     
    俗话说,治标要治本。律师业发展的根本,不是追求律师个人的成名、成家、成富,而是律师事务所的成名、成家,是在成名的律师事务所中产生和存在名律师、专家律师;应该是律师事务所成富,在成富的律师事务所中,应该是再富的律师也富不过律师事务所。只有这样才能够确立律师业经久不衰的发展,才有可能确立律师业在社会政治、经济中的地位。然而,我国律师业的现状又是如何呢?我做律师工作将近20年了,据我所知,象山东琴岛这样驰名中外的律师事务所没有多少,而驰名中外的大律师却比比皆是。富可比、富可超整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大有人在。有很多的大律师常年在自己家里办公,或另立办公室。有的律师只是在需要时去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有的干脆自己直接办理。我亲眼看见有一个律师在法院的接待室走廊里就给当事人办理了委托、收费手续。有的律师半年、一年和律师事务所结一次帐即可。还有的律师事务所把律师的创收除了上税部分,其余全部(一分钱不留)分给律师个人,然后事务所里买一把扫把都要所有律师按份出钱,这样的方式连作坊都不如。更有甚者,以个人名义作律师广告,留手机号码和家庭电话,还有的张贴、钉制“律师”二字的小牌,直接指引到小胡同的住家里,真是把律师的脸面都丢尽了。
     
    上述问题以及本文没有列举的其他弊端,都不可能出现在一个管理规范、名誉优良的律师事务所中。因此,建立管理规范、实力雄厚、专业化分工细致明确、理论研讨和程序把关充分严格、行政机构健全、市场调研开发、咨询服务、律师助理等制度完善的律师事务所,才是律师业发展的根本所在。也是律师成功与发展的坚实基础和依托。相反,没有这样的律师事务所,不但那些低级、落后的现象不能根治,同样也不能造就、吸引和留住名律师。律师事务所如同高等院校,名牌大学造就和汇集了众多的专家、教授,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能力强,能培养出优秀的硕士、博士,而一个地方级的专科学校怎麽能够有全国知名的教授,即使有,这样的学校也不能培养出优秀的硕士、博士。同样道理,只有名牌律师事务所,才能造就名牌律师,才能成就法律服务的精品。再者,从律师服务的客户和当事人的角度出发,他们需要的是整个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和服务,而不是某个单个律师的单打独斗,那种什麽案件都可以办的“万金油”式的律师在过去的时代或许能有些作为,而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迅猛发展已经将我们融入了一个没有边界的经济体系和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它所需要的是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这种优势互补,只能在提倡团队精神、整体作战、专业分工明确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里完成,绝不是单兵作战为主的律师所能胜任的(即使是大律师、名律师)。再举一例,病人看病,都去大医院,哪怕是医院的实习医生看病问诊,也心安理得,因为他的身后是管理规范、实力雄厚的大医院做依托。试问有多少病人去找在家座堂,号称什麽都能治的教授大夫呢?
     
    为改变上述现状,促使律师事务所能够尽快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迅速提升律师业的社会地位,造就一批知名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的律师领头人。必须改变现行律师事务所的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打破旧观念,树立新思维。为达到以上目的,我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研究。
     
    第一、作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其主要的任务应该是:
    1、制定和实施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制定和完成律师事务所的近期、中期和远期的任务。
     
    2、搞好专业分工,培养专门法律人才,打造法律服务的精品,塑造名牌律师事务所的形象。
     
    3、建立、健全人事行政管理机构,完善保险制度,吸纳人才,淘汰落后。(当然包括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合同制度)
     
    4、建立合理分配机制,解决好积累、发展与个人收入的关系。(包括教育、培训、理论研讨、业务交流费用支出)
     
    5、注重市场调研和开发,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新领域。
      
    律师事务所主任虽然是一个管理者,但也是律师事务所中的普通一员,他不应该追求个人名利,他应该使所有律师和工作人员,包括他本人在内都为能在一个为之奋斗的知名律师事务所里而感到自豪。
     
    第二、 律师事务所实质上就是企业,因此,她的建设就应该按企业的运作规律来操作。
    1、 正如成功的企业不能没有人力资源部一样,律师事务所没有人力资源部是不可想象的。当今的社会,当今的律师事务所成功的关键就是人力资源的问题,可以说律师事务所的一切都是围绕人力资源而存在和展开的。概括为选人、用人、留人、育人;它包括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企业文化理念的设定、形象设计、机构的设置;人员的分工配置,补缺裁庸,人才的预选、备用、吸纳;岗位责任制定,规章制度的充实完善、任务指标的下达;收入分配、提升、降免、奖惩;专业培训,国内外考察深造;各项考核评比,交流沟通,征询、质询,资料、宣传、简报、信息、网络,设施、设备配置,办公场所选定、迁移,突出特色、培育精品名牌等等。可谓律师事务所的大事小情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可见律师事务所没有人力资源部,所将不所。
     
    2、 律师事务所面对偌大市场,应该设置市场开发部。这一点早为很多知名大所成功的采用。
     
    建立市场开发部对法律服务市场,对各领域,特别是一些新兴领域进行调研,采用座谈、走访、交流等方式了解法律服务的需求,开发、拓宽律师服务的领域。只有综合性、规模性、以发挥整体作战为原则的律师事务所才能具备这样的前提。同时,以开发整体领域的法律服务市场为出发点,可以开辟大量的非诉讼业务,即把法律服务工作做在出现诉讼之前,用法律法规规范各个领域、各种行为、消除纠纷隐患,这样,律师的工作就集中到了研究专业法律理论、起草和审定各种法律文件,凡是经过律师把关的各种经济行为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依托。只要我们的当事人不违约,就是出现纠纷,也未必就要诉讼,完全有可能由律师依法依理,函告对方当事人,陈明厉害,极有可能将问题在非诉阶段得以解决。倘若对方提起诉讼,我们律师在诉讼中的工作无非是整理、提交给法院证据材料,然后依法完成各项程序,其结果只能是胜诉,因为整个过程早已经律师审核,即使律师不出庭,结果也是肯定、一致的。假若律师工作的重心和重点转向了非诉讼、而不是诉讼,那麽律师就不致于因为繁琐和复杂的诉讼案件而与对方律师庭上、庭下对垒,唇枪舌战,也就不会为了案件结果而运作法官,勾兑关系。律师事务所在对领域进行开发和运作过程中,可以就某一领域、某一系列的法律事务组成有律师、律师助理、各种辅助人员参加的项目组(对外可称律师团),对其法律事务进行整体规划,规范法律文件,分工协助,在为当事人提供具体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总结经验,上升到对法律的理解与适用的高度进行研究、撰写论文,提出立法建议,为完善立法作出贡献,提高律师在政治、法律上的地位,发挥作用。从而确立律师在整个社会政治、经济中不可替代的位置。
         
    第三、律师事务所应设立业务指导委员会。业务指导委员会由资深、高学历、科研能力强、司法实践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
    她的作用主要有:
      
    1、研讨专业法律问题和案例,对办案律师予以指导。业务指导委员会可以由委员就具体业务中带有倾向性、紧迫性、关键性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也可以由主办律师就本人承办的具体法律事务申请委员会进行研讨,并形成一致意见,主办律师应予照办。对律师来讲,他对外承办的所有法律事务应该是集中体现律师事务所的水平,因此,律师申请进行研讨应该成为制度。必要的时候,可以请专家、学者、专门人才一同参加讨论,形成正确的意见,制定完备的方案。这样才能确保律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法律服务,而不是单一的律师己见。
     
    2、根据具体法律事务安排律师、配备力量。
       
    对于由律师事务所市场开发部开发的、或咨询室提供的、律师提交的重大或疑难业务,由事务所召集业务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方案,安排主办律师或组成项目组,配备专业律师、律师助理及辅助人员,提供专业性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3、确定收费方式和标准、确定分配方式和数额。
       
    由于有些业务是大范围的、高额收费。对于收费的方式、数额标准,由业务指导委员会根据业务的具体情况,按照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收费方式和数额,书面通知客户或当事人。同时,因为有些业务是由项目组完成,或各专业部门的律师等协同操作,对于律师的提酬分配也由业务指导委员会研讨决定,书面通知财务部,照此执行。
     
    4、讲评案例,撰写论文,提出立法建议。
     
    对于典型案例组织全所律师、律师助理和辅助人员进行讲评,总结经验,进行法理和学理上的探讨,研究。指定专人撰写论文,涉及司法、立法的大问题可以提出律师事务所的观点,乃至司法、立法建议。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委员会要办成律师业务的权威部门,要行使相当于法院审判委员会的职能。所不同的是,她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谁都可以就专项法律事务、法律专题申请召开业务指导会。提高办案质量,不断研究新课题,不断完善和充实法律理论与实践经验,这应该是律师事务所强身健体的良剂,也是设立业务指导委员会的根本目的。
     
    律师事务所以主任负责,人力资源部统筹,业务指导委员会支配和指导,市场开发部先行,律师专业化分工,众采博学,勤奋敬业,律师助理、辅助人员默契配合。整个律师事务所发扬团队精神,整体作战,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完整的锁链,紧密嚙合的齿轮,一定能够使律师事务所高速、有效运行,迅速发展。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双丰收。这应该就是律师业发展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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