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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刑事责任怎么承担?
发布日期:2017-02-04    作者:张梅律师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肇事者如果造成交通事故,使得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乃至死亡,是必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判刑处罚的,倘若肇事者在事故发生时还超速、酒驾或是吸毒又或是事故发生后还胆小逃逸的话,那就更是罪加一等了。我国作为一个法制社会,保护每一位公民的财产人身安全,对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给予最大保护,对每一位肇事者也是严格惩处以儆效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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