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xx组织卖淫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袁xx组织卖淫案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作者:郭永军律师
时间:2016.7.20
摘要:袁XX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河南省看守所刑事拘留。本律师应其家属委托,成为本案嫌疑人袁XX的辩护律师,在依法了解案情并会见了袁XX后,本律师认为,该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避免错误关押为由,且嫌疑人袁XX人身危险性小,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经与办案单位多次协调、沟通,最终办案单位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公安侦查机关决定为其取保候审。
附件二
新郑市公安局
取 保 候 审 决 定 书
新郑公(刑)取保字[ 2016 ] 0474 号
犯罪嫌疑人 袁× × 性别 男 ,出生日期1987年×月×日,住址河南省洛宁县城××镇××局家属院,单位及职业 无 ,联系方式 ××× 局正在侦查“2016.5.19”开封市××县王××等组织卖淫案,因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
2016 年 07 月 04 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接受保证人 马×× 的监督/交纳保证金(大写) ××××× 元。
新郑市公安局(章)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日
附件一
河南省看守所
释 放 证 明 书
新郑公(刑)释字[ 2016 ] 0417 号
兹有 袁×× ,性别 男 ,年龄 ×× ,住址河南省洛宁县××镇××局家属院,因 涉嫌组织卖淫罪 于2016年06月03日被逮捕/拘留,现因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九十七 条之规定,经新郑市公安局决定,予以释放。
开封市祥符区看守所(章)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