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李某某敲诈勒索案罪轻辩护成功案例
武汉李某某敲诈勒索案罪轻辩护成功案例案情简介:李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其家属的委托,作为本案的辩护律师,依法了解了案情,并会见了被告人。本律师认为,被害人以金钱、财物诱惑与被告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朱XX,并保持不正当关系,激起了被告人羞愤,被害人有严重过错,被害人同意两次给付三万元补偿款不是给被告人,而是给遭受其侮辱的朱XX,且被害人实际给付一万元。案发后,被告人积极退还了全部赃款,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轻,且被告人李某某认罪悔罪且积极退赃,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该辩护意见被法庭采纳。办案结果:法院充分采纳律师意见,判决李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构成,判决有期一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