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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 国内威客维权第一案
发布日期:2016-11-21    作者:110网律师

侵权,是设计师最不愿意听到的字眼,尤其是面对网络侵权,很多设计师大都无可奈何。日前,在Kxx网站和北京原江律师的大力协助下,鹰xx设计通过法律手段赢得了一起以网络形式侵犯著作权的诉讼。
今年8月,一个朋友偶然发现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网站上私自登载了我的作品,将其作为案例展示。(同时还有陈x军,叶x,舒x,李xx,李x宇等几位朋友的设计作品),这些作品均是我们前两年前在Kxx威客网上的中标作品。其实在此之前,也有网友向我反映个别网站有抄袭本人作品现象。而这次的涉嫌侵权人竟是一家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代理的公司,的确令人震惊,我决定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设计权利。于是,我和几位朋友及时保存了侵权页面及相关证据。并联系Kxx网站管理方,网站站长阿康高度重视,从维护会员权益出发进行了大力协助,安排专人负责此次工作。我们委托了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原江律师作为此事件的主任律师,原律师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在北京享有盛誉。在原律师的指导下,我们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将六个人的案例合为一案,又重新梳理相关证据及诉讼材料。并授权北京易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Kxx网站)作为原告全权代理这起诉讼。
在各种材料准备停当后,原律师就此案正式向北京市西城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北京xx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Kxx网站)诉称,经田x军,陈x军,叶x,舒x,李xx鹏,李xx等六作者授权,以原告名义追究侵权者的责任。2009年,原告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将上述美术作品转载在其所属网站,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经济损失42000元及本案诉讼费。
此案定性为侵犯著作权财产纠纷。立案后不久,被告公司法人代表就主动向律师打电话道歉并愿意和解,被告承认侵犯原告七幅作品的发表权,并在此向原告道歉,被告并无恶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意图,并愿意改正并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11月,通过律师与对方接触发现他们的态度是诚恳的,在这样的前提下,开庭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根据作品的类型 、使用情况和侵权的性质,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此次侵权案胜诉。

此案案值虽然不太大。但意义是深远的。尤其是在目前,以Kxx为代表的威客模式的兴起,大量作品见之于网上,加之国内知识产权法律的不完善。网络侵权屡见不鲜。然而,设计师很少能去主动有效维权,应该说,此次案例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这是庶民的胜利,也将是中国设计行业日渐规范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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