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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强行和妻子发生性关系被勒死 胃里有安眠药
发布日期:2016-06-29    作者:王丽律师
来源:羊城晚报

是否故意杀人成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27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故意杀人案。案件中,因丈夫欲与妻子发生性关系,妻子不同意,两人厮打,结果妻子用长袜勒住丈夫脖子致其死亡。
  庭审中,对于行为的事实没有争议,但此行为性质是否属于故意杀人,以及丈夫对妻子是否实施了家庭暴力,死者胃里为何有安眠药成分,对此,死者亲人、辩护律师与公诉人有不同看法。该案将择期宣判。
  案情
  争执中用长袜勒夫脖子
  被告人阿莲和被害人阿民原是夫妻,两人住在中山市沙溪镇,婚后两人育有3个女儿。2014年6月,两人协议离婚。2015年8月,两人又复婚。但复婚后,阿莲认为阿民在外面搞传销,两人依然争吵不断。阿莲在法庭上说,2016年1月1日晚,阿民提出和她发生性关系,阿莲不同意,但阿民还是强行成了事。事后,阿莲觉得下身不舒服,认为是阿民在外面和其他女人乱搞,带回来一身病。次日晚上8时左右,阿民又提出想和阿莲发生性关系,阿莲拒绝了,但是阿民强行脱掉阿莲的裤子,两人因此发生厮打。在这一过程中,阿莲顺手从旁边的一个衣柜里拿出一条黑色长袜,准备绑住阿民的手,阿民又顺手抢夺长袜,准备用来绑阿莲。阿莲咬伤了阿民的手指,夺过长袜,绕在阿民的脖子上,然后两手分别拿起袜子的两边拉,嘴中还念叨:“让你在外面鬼混,还回到家来害人。”大约1分钟左右,阿莲松开手,带着5岁的小女儿离开家中。
  1月4日上午,阿莲拨打阿民的电话,没有人接听,10时30分许,她来到沙溪镇溪角派出所,让警察去她家看看阿民怎么样了。大约半小时前,110已经接到阿莲和阿民的大女儿的报警,称她爸爸在家中死了。警方经询问,阿莲承认了用长袜勒住阿民脖子的行为。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阿莲提起公诉。起诉书认为,阿莲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
  勒住脖子只是想吓吓他
  阿莲在法庭上说,阿民多次对她使用家庭暴力,为此曾多次向派出所反映过,但阿民并未悔改。对于当天发生的事,阿莲承认自己用长袜勒住阿民脖子的事实,但否认自己想勒死阿民,说“只是想吓吓他”。阿莲说,自己有4个孩子(大儿子系阿莲与其前夫所生),其中3个还未成年,所以肯定不想他死。对阿民的死亡,阿莲说“是个意外”。
  阿莲的辩护律师认为,阿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从主观上看,阿莲没有剥夺阿民生命的故意,两人是夫妻,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共同生育3个女儿,还是有夫妻感情的。从阿莲本人品行上看,平时为人和善,努力工作,是一个责任心很强的人。阿莲没有故意剥夺阿民生命的动机,也没有为此做任何的杀人准备。辩护律师还认为,阿莲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其实施犯罪行为属于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才不得已采取的“以暴制暴”,是家庭暴力和长期虐待所致,阿民对引发犯罪具有严重过错,才导致阿莲失去理智造成意外。
  死者亲弟
  死者胃里为何有安眠药
  公诉人则认为,作为一个成年人,阿莲应该清楚用长袜长时间勒住人的脖子的后果。阿莲到了溪角派出所后,也向警方称阿民未接电话,她担心阿民是不是已经死了。可见,阿莲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是有认知的。因此,阿莲构成故意杀人罪。
  记者采访了死者亲弟弟周春平,据他说,他哥哥身体强壮,在沙溪做布碎生意已有20年历史,以前每年能够挣30至40万元,现在生意不好每年也能挣个十多万,在中山和湖南有三套房产,价值300万左右,手上也有不少现金,应该不会去做传销。
  此外,从警方的尸检发现,他哥在吃下的饭菜里发现有安眠药成分,但他哥没有吃安眠药的习惯,因此他认为正是在不知情下吃了安眠药在无力反抗的情况下才被女方勒死,女方有说谎和故意杀人的嫌疑。(彭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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