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的法律监督
发布日期:2016-05-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关联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240条第2款规定:“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解释》:
第357条规定:“死刑复核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358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死刑案件复核结果”。
《高检规则》:
第60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部门负责承办死刑复核法律监督工作”。
第604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在死刑复核期间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
(一)认为死刑二审裁判确有错误,依法不应当核准死刑的;
(二)发现新情况、新证据,可能影响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行为的;
(五)其他需要提出意见的“。
第609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部门对死刑复核监督案件的审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一)书面审查最高人民法院移送的材料、省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的相关案件材料、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受委托的律师提交的申诉材料;
(二)听取原承办案件的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意见,也可以要求省级人民检察院报送相关案件材料;
(三)必要时可以审阅案卷、讯问被告人、复核主要证据“。
第610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受理的死刑复核监督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因案件重大、疑难、复杂,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第613条规定:“对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应当核准死刑意见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仍拟不核准死刑,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会议讨论并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列席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应当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
【活学活用】
【例题·不定项】王某、李某共同将肖某杀死,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李某死刑立即执行,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发现原判认定的杀人事实正确,但李某属于从犯,不应适用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全案发回重审
C.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发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时没有处理王某提出的关于书记员张某的回避申请,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最高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发现李某杀害肖某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可以改判,并对王某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死刑复核程序。选项AC正确。《刑诉法》第三百五十条第(三)项和地(六)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选项BD错误。《刑诉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