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之集体合同
发布日期:2016-03-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之集体合同。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1)集体合同草案应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2)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订立;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单位订立

  (3)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15内未异议的即生效

  (4)集体合同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

  (5)单位违法集体合同,工会可要求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发生争议的,工会可申请仲裁、诉讼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