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之集体合同
发布日期:2016-03-10 文章来源: 互联网
司法考试经济法讲义之集体合同。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
(1)集体合同草案应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2)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订立;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单位订立
(3)集体合同报送劳动行政部门,15内未异议的即生效
(4)集体合同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劳动合同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
(5)单位违法集体合同,工会可要求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发生争议的,工会可申请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