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案例(取保候审)
侦查机关调查案情:2015年12月中,广州铁路公安局广州公安处的侦查人员根据线索现场伏击,将正在交易烟草的双方犯罪嫌疑人现场抓获,现场缴获各类香烟几十箱,涉案价格约十万余元。
律师辩护:
2015年12月底,销售烟草一方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家属委托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谢俊律师介入案件开展辩护工作。谢俊律师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及向侦查机关了解情况,发现案件已经朝不利方向发展,犯罪嫌疑人已经确认在此次交易之前,尚有其他交易行为,并作出供认及指认等行为,侦查机关也已初步掌握其他犯罪证据。
本律师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开展指导及帮助工作,进行法律解答,以防止犯罪嫌疑人继续受到相关人员引诱等行为而作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同时,本律师亦着手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变更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准备工作。
工作成效:
经与侦查机关反馈意见,因该案确实存在多种不利条件以及侦查机关对案件的内部处理意见,以及犯罪嫌疑人现在没有提供任何对其自己有利的条件,故侦查机关作出该案件不做取保处理,需继续羁押的意见。
鉴于侦查机关的处理结果,本律师进一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取保候审的意见,并阐明案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多条理由(包括其如实供述,对社会没有危害,其销售的系真烟,涉案价格没有那么高,现有证据材料存在重大瑕疵等),同时从实质上也做到让其确实能认真听取本辩护人的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侦查机关遂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1月30日(即2016年过年前)走出广州铁路看守所与家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