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九)(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的服务指南 | |||||||||||||||||||||||||||||||||||||||
申请条件: 一、(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二、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协议的人员; 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四、在投资额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五、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 六、上述人员的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子女。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高层次人才须提交一类授权单位公函等有关证明文件; 五、投资者须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文件; 六、上述人员的随行家属须提交任职或就业单位证明亲属关系的公函;配偶还须提交婚姻证明;子女还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上述人员可获得有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的多次入出境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电话:16898688。 | |||||||||||||||||||||||||||||||||||||||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八)(应邀来连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人员应当申请“F”签证)的服务指南 | |||||||||||||||||||||||||||||||||||||||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提交大连接待单位公函。 *上述人员可以获得有效期为6个月以内的零次、一次、二次签证以及6个月或1年多次签证。申请次数不限,但自入境之日起每次在华停留期连续累计最长不得超过1年。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16898688。 | |||||||||||||||||||||||||||||||||||||||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七)(其他探亲者应当申请“L”签证)的服务指南 | |||||||||||||||||||||||||||||||||||||||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探望大连居民,须提交亲属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及复印件;探望常住大连的外地居民,须提交亲属的暂住证、房证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五、探望在连华侨,须提交亲属的中国护照和国外定居证明及复印件; 六、探望港澳居民,须提交亲属的《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及复印件; 七、探望台湾居民,须提交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复印件; 八、探望常驻大连的外国人,须提交亲属的《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复印件。 九、探望华侨和港澳台居民还须提交华侨或港澳台居民6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及复印件。 *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上述人员可获得有效期为6个月以内的零次或一次签证,最多可申请两次。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16898688。 | |||||||||||||||||||||||||||||||||||||||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六)(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子女应当申请“L”签证)的服务指南 | |||||||||||||||||||||||||||||||||||||||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 |||||||||||||||||||||||||||||||||||||||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五)(年满60周岁在华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及其配偶和未满18周岁子女应当申请“L”签证)的服务指南 | |||||||||||||||||||||||||||||||||||||||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提交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提交本人的经济来源证明(汇票、存折、现金卡或经国内公证机关公证的经济担保书或经济自保书) 六、外籍配偶须提交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七、外籍子女须提交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上述人员可获得有效期为6个月或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16898688。 | |||||||||||||||||||||||||||||||||||||||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四)(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应当申请“L”签证)的服务指南 | |||||||||||||||||||||||||||||||||||||||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应当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提交被投靠在连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投靠人在境外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六、提交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被投靠人的经济担保证明; 七、提交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上述人员可获得有效期为6个月或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16898688。 | |||||||||||||||||||||||||||||||||||||||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三)(留学生的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未满18周岁留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申请“L”签证)的服务指南 | |||||||||||||||||||||||||||||||||||||||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提交留学生就读院校注明申请事由的公函; 五、提交留学生护照和居留许可及复印件; 六、外籍配偶须提交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七、外籍子女还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八、监护人须提交留学生父母的委托书和监护公证书及复印件。 *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上述人员可以获得有效期为6个月或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申请次数不限。签证有效期不得超过留学生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16898688。 | |||||||||||||||||||||||||||||||||||||||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二)(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及未满18周岁子女应当申请“L”签证)的服务指南 | |||||||||||||||||||||||||||||||||||||||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探望大连居民,须提交亲属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探望常住大连的外地居民,须提交亲属的暂住证、房证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五、探望在连华侨,须提交亲属的中国护照及国外定居证明及复印件; 六、探望在连港澳居民,须提交亲属的《港澳居民来往大陆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及复印件; 七、探望在连台湾居民,须提交亲属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及复印件; 八、探望在连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须提交亲属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复印件。 九、外籍配偶还须提交婚姻证明及复印件。外籍父母须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外籍子女须提交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被探望的华侨或港澳台居民须提交在连六个月以上的常住证明及复印件。 *境外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上述人员可以获得有效期为6个月或1年的零次、一次、二次或多次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16898688。 | |||||||||||||||||||||||||||||||||||||||
外国人申请签证须知(一)(旅游者应当申请“L”签证)的服务指南 | |||||||||||||||||||||||||||||||||||||||
申请人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在中山区延安路16号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三、提交一张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四、提交接待单位公函或保证在华生活费用的经济证明(每天按100美元计算); *上述人员可以获得有效期为1个月以内的零次或一次签证,最多可以申请两次。 *审批签发时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电话:16898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