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办理(大连)
发布日期:2008-07-09 文章来源: 互联网
护照的延期和加注的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我市居民持97版护照,在护照剩下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可以申请延期。
2、护照有效期不足外国使领馆签证期限的,可申请延期。
3、我市居民的姓名、出生日期等项目需变更的。
二、受理机关
1、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批。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临时回连有变更项目的,也由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批。
三、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并贴有带条形码数码相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1份。(照片规格:48mm×33mm)
2、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A4),交验原件。
3、提交所持有效护照的复印件(A4),校验原件。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①、97版护照延期提交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A4),校验原件。
②、加注外文姓名的,需要提交签证通知书、入学通知书、公证材料等有关说明的证明。
③、加注出生日期的,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的户籍证明。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五、办证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加注20元/项★办证时需面见申请人。
咨询电话:16898688,0411-82802247。
换发护照的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92)版护照有效期将至(不足六个月)。
(包括定居国外的持(92版)护照的中国公民临时来连,护照有效期将至的。)
2、护照已经延期二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的。
3、护照签证页用完的。
4、护照出现质量问题的。
5、护照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公安机关予以换发。
6、护照被涂改,已接受有关部门处罚,处罚执行完毕三个月后,公安机关予以换发。
二、受理机关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批。
三、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并贴有带条形码数码相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1份。(照片规格:48mm×33mm)
2、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A4),交验原件。
3、提交原护照资料页以及签证页的复印件(A4),交验原件。
4、如果系变更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姓名等项目,要求换照的,请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
5、换发护照时,特定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意:原92版护照延期申请一律改签发97版护照,并作护照换发加注。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持92版护照延期,我处在向原发照机关核实后,视情况换发相应的证件。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五、办证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护照每证200元;加注20元/项
护照补发每证:400元★办证时需面见申请人。咨询电话:16898688,0411-82802247。
补发护照的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我市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护照的。
(持照人的原护照在有效期内遗失可以申请补发护照,如其原护照超过有效期,不予补发)
2、我市居民短期出国,在国外遗失护照,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回国的。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后,在我市遗失护照的。
二、受理机关
1、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批。
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临时回连遗失护照的,由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负责受理、审批。
三、申请材料
1、护照遗失后,请到出入境管理处窗口咨询并领取《证件丢失登记表》,护照被盗的需要提交公安机关的报案证明,在国外遗失护照的,请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到出入境管理处6、7号窗口备案。
2、备案满三个月后,到6、7号窗口办理有关登报手续。
3、提交填写完整的并贴有带条形码数码相片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1份。(照片规格:48mm×33mm)
4、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A4),交验原件。
5、提交市级报纸《大连日报》登载的关于护照遗失作废的声明。
6、补发护照时,特定人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注意: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遗失护照,我处在向原发照机关核实后,视情况补发相应的证件。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周一~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16号
五、办证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护照每证200元;加注20元/项;补发护照:400元
★办证时需面见申请人。咨询电话:16898688,0411-82802247。
申领护照的服务指南
一、申领范围
只要您具有大连市的常住户籍,便可以根据需要向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注意:户口尚在迁移之中的,应先落户后申请,凭户口簿申领护照。集体户口的需要提交户口簿的首页及其本人页。
二、有关证明
1、护照
现行签发的为(97)版新版护照,除特别注明外,护照有效期为五年。一般情况下,护照可延期两次,每次延期不超过五年。
2、偕行儿童
(97)版电脑可读护照只载有持照人的个人资料,请为偕行儿童申请他们各自的护照。
3、加注
如果需要加注英文译名,请提供签证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或公证书等相关文件。
4、费用
护照收费标准:每本200元,加注:20元/项
5、照片
可到受理大厅内指定的照相室照相。
标准: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儿童不得系红领巾;不得化妆、染发、戴发卡、项链、耳坠、墨镜等饰品;
照片尺寸:48X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超出规定范围的照片不予受理。
6、复印
所有复印件规格:所有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
7、申领护照所需时间
按照有关规定,无特殊情况外,在十个工作日内处理完结已经受理的申请。
8、急事急办的有关规定
申请人因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紧急商务、开学日期临近等原因需要尽快离境的,应提交与紧急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办结。
三、程序和手续
1、填写表格,提交数码相片(三个月内拍摄的)两张,其中有条形码的事先贴在申请表上。
2、交验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十四周岁以下申请人交验户口簿,及其监护人及其结婚证明或离婚的判给证明。
4、有关公务人员等登记备案人员申领护照,需要事先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单位出具意见并盖章,负责人要亲笔签名。
5、提交公安机关认为须提交的有关证明并如实回答民警的有关询问。
6、申请人持回执单到8号窗口交费并到14号窗口办理速递手续。
四、填写护照申领表
A、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或水笔完整填写申领表(可参照样本填写)。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儿童和文盲可以由监护人和亲属代填写,代填写人须签名。
(1)申请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填写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如身份证与户口簿两者不一致,须事先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待两证相符后方可申领护照。
(2)“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上记载的详细地址。
“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B、具有以下特定身份的申请人,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党组织或干部人事部门的意见(局级干部须提交市委办公厅批件或签字盖章)。该意见可以按照要求直接填写在申领表的“意见栏”内并加盖公章。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县级以上金融机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
4、军人提交军区批件和军官证(或离退休证)。
五、注意事项:
1、有关再次申领护照:如果您以前申请过因私护照,并已经过期。除递交规定的相应材料外,还需要递交过期的因私护照。如果您的过期护照遗失,请到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遗失证明,并到《大连日报》登报声明作废,申请时带着证明和报纸。
2、有关受理规定: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采取计算机自动叫号受理系统。您须在大厅门口的取号器上取号,取到号后在指定区域内等侯。
3、受理完毕后,接待民警当场签发办证回执,请仔细核对,如有差错请当场提出更正。
4、办证回执仅仅代表此次护照申请已经确认,并不代表一定审批发证。
5、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出入境证件,情节较轻的,处以警告或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1689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