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大招办字〔1999〕1号、大教委字〔1999〕41号文件。 2 、办理程序 (1) 到市侨办进行咨询 ; (2) 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3) 经市侨办审核后出具证明 ; (4) 时限:办理手续要按规定严格把关,周到细致,热情服务,即时办理。 3、所需提供的材料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本人与父母的关系公证或证明 ; (2)父母单位侨务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3)父母及本人的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