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宪法的特征
发布日期:2015-1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宪法的特征
1、内容不同于普通法,是关于一切国家重大事务的原则规定。
2、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立法依据,与普通法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活动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更为严格、复杂。需要经特定的机构提出,并经特别立法程序来进行。
相关法律知识
»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宪法实施的途径及特征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宪法渊源的概念及特征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宪法的概念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关于国家机关体系的宪法条文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按宪法条文规定的我国行政区划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实际中我国行政区划体系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行政区划概念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国家机关分类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国家机关含义
»
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讲义汇总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