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五个矫正”
肃北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五个矫正”
一是重视教育矫正。通过“听法制讲座、看法制园地、读法制报刊、交流学习体会、做文明事、干文明活”等多种教育形式,引导矫正对象熟悉法律法规、掌握政策形势、知晓道德规范、掌握行为准则,使矫正对象在思想上真诚反思悔过,行动上老老实实服刑认罪,顺利完成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改造任务。
二是重视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心理需求,结合其犯罪历史、犯罪原因、心理类型、心理特点、现实表现等,研究制定心理矫正个体方案,进行心理分析,适时心理咨询,实施心理矫正,帮助矫正对象树立正常心态、增强心理承受能力、排除犯罪诱惑力、加强外界抗干扰力,树立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信心,促其重新生活、重新做人的能力。
三是重视人性化矫正。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通过进行“一个电话、一张贺卡、一声问候”等“ 温暖行动”,给矫正对象送去人性化的祝福,向矫正对象传送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洋溢着温馨的人性化矫正。
四是社会公益劳动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灵活采取多种公益劳动形式;根据矫正对象的职业状况,具体确定公益劳动的时间、程度和方式;根据矫正对象的技能状况,合理安排公益劳动的性质、类型和强度。通过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既增强其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也使社会和受害人在心理和精神上得到了一定的补偿,同时也较好地减轻矫正对象的罪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