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委托律师的作用
当一个人的亲戚或朋友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或其它司法机关刑事拘留了,这时,作为家属首先会考虑到是否要请个律师,或者托下熟
人或朋友打听一下到底怎么回事,如果请了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能起到什么作用吗?能把我的家人“救出来”吗?这是家属最关心的话题,也是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想说明的,这里我想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律师作为辩护人的作用。
一、律师进行刑事辩护的基本情况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比率为30%左
右,北京不到10%,据基层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反映的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比率更低,而且就佛山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数量较去年呈下降趋势。
刑事辩护作为律师最传统、最基本也业务为何如此萎靡不振,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被告人及家属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作用在认识上
存在偏差。很多被告人及家属认为律师只有把被告人“救出来”才算是工作取得了成就,但实际上司法机关追究某人刑事责任时候肯定会有
相当完备的证据,犯罪嫌疑人事实上也确实从事了违法犯罪活动,无罪释放显然是作不到的,这时家属会认为请律师也没有用。2、犯罪嫌
疑人或被告人的家庭经济原因。很多侵犯财产型犯罪多是存在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差,请律师经济上无法承受。个别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了
不给家里增添负担也会主动拒绝律师为自己提供辩护。3、公、检、法的少数工作人员对律师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经过千辛万苦搜集证据并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律师竟然站出来替“坏人”说话,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聘请律师时,往往会说不要请律
师了,请了也没用等等。4、刑事辩护收取律师费相对其它民商事案件并不算高,很多律师不能将刑事辩护作为主要业务来办理。
二、律师是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实践证明,绝大部分被告人是最终会被认定有罪并会被判刑,那么这些有罪之人会有什么合法权益?《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
权”,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享有人身安全权、知情权、申诉控告权、自行或委托律师辩护的权利、受到法院公正审判权等。律师正是
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述合法权益。从法律上讲,任何人未经法院依法判决是无罪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辩护,不单单
是保护这几个人而是对全社会的成员的保护,因为谁敢讲自己一定不会和警察、法官“打交道”吗?谁敢讲所有的司法活动都是公正无误的
吗?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辩护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本身的罪行。
三、监督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理性抗辩。
由于本身职能设定,公安和检察机关的任务就是要打击和追诉犯罪,而法院是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审判,都是从打击犯罪的角度出发。律师则
是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角度为从发点,要求司法机关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过“正当程序”作出对被告人公正的
判决。
四、只有极少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被“救出来”。
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在找律师时,最关心的问题是律师能不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把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救出来”
,那么律师能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救出来”吗?作为律师,只有以下几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释放”:一、犯罪嫌疑人或被
告人确实没有实施司法指控的犯罪,经过查实被无罪释放;二、因司法机关的证据不足而被取保候审;三、行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在法律上存
在争议,最终不认定为犯罪;四、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而家属所希望的律师通过所谓的“关系”把人“救出来”是显然不切实际的,
因为刑事案件立案后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是最为严肃的国家行为,在当前司法环境下是不可能把一个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无罪释放,家属“
救出来”的想法实际上只是一厢情愿,律师办不到也不能这样做。
五、不要迷信所谓的“关系”
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很多家属会千方百计找关系,特别是一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家属更是如此,曾经遇到有的案件
中家属找到所谓的“这里的领导,那里的高干子弟”,钱花了不少,最终是一点作用没有,作为律师我们也只能是尽自己的提醒义务,千万
不要迷信所谓的“关系”,否则白花冤枉钱。
六、委托律师确实需要付出一定的律师费
律师可以分为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简单讲,公职律师主要是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属于公务员编制,而社会律师则是不依赖国家财
政拨款,通过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作为经济来源,并向企业一样承担向国家纳税的义务。因此,当事人委托律师是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
用,而且律师的工作与其它的劳动不同,很多工作做了,但当事人是看不到,这就造成委托人认为律师收费高等。
七、只有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己清楚多么需要律师的帮助。
当一个人涉嫌犯罪被羁押在看守所,首先人身失去自由,虽然他可能犯了罪,但是面对着强大的国家司法机关,犯罪嫌疑人毕竟是弱者,合
法权益也需要法律维护。每次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要通过一扇扇厚重的铁门和层层的警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会被戴上手
铐、脚镣(一般重刑犯才戴脚镣)带到了会见室与律师见面,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坐在铁窗后内心充满恐惧和焦虑,急切希望律师能够帮助
他的心情一般人是无法理解的,只有他们自己清楚多么需要律师帮助。
八、律师担任辩护人能做哪些工作,应该在什么时候委托律师
律师担任辩护人主要有以下工作:
1、侦查阶段,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或
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刑事辩护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辩护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
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
,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律师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
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
,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4、审判阶段,刑事辩护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律师应与公诉人互相配合,依法行使控诉职能,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展开辩论,代表被害人就定罪量刑提出法律主张。
5、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担任自诉案件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主要是代理当事人行使控告职能,支持控诉主张,反
驳对方的辩护观点。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辩护人的职能与一审、二审公诉案件担任辩护人基本相同。
6、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应当代理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明确提出
诉讼请求,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出席法庭与对方展开辩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7、担任死刑复核案件的辩护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死刑核准权自2007年7月1日一律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高级人民法院报请
核准的死刑案件,律师可以接受委托对案件的定性与量刑提出辩护意见,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对死刑判决予以改判或发回重新审判。
8、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佛山刑事辩护律师可以接受案件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提出
申诉,依法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再审予以改判。
律师介入的越早,对案情了解的越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越有利,相反,如果到了审判阶段委托律师就很仓促了。家属
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要有正确的心态,不要抱有委托了律师就马上能把人放出来想法,律师根据案情、证据和法律,为被告人争取从轻或减
轻处罚还是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的。例如我自己办理的几单刑事案件,案件的事实清楚、构成犯罪的证据充分,作无罪辩护是不行的,但从
轻罪角度辩护,最终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前一段时间办的两单案件,其中一件是故意伤害案,主犯陈某被判了死刑,另外一个黄某被
判了十几年,我提供法律帮助的被告人胥某被认定为从犯和有立功表现,法院从轻处罚判了五年;另外一个是运输毒品案件,A、B、C三人一
起运输毒品K粉,我提供帮助的被告人C还是个曾经犯过罪出狱不满五年的累犯,我作为辩护人重点作从犯和罪轻的角度辩护,最后被告人C
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另外两被告人A和B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通过律师辩护
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家属对判决结果都表示认同,对律师工作也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