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凭借丰富经验为您指导方向,让您尽早得已最好时机;律师不是万能,但没有律师却绝对是不利的。以下由广州朱俊凯律师简述律师在刑案各阶段的作用:
辩护律师与非辩护人诉讼权利之比较:
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
辩护律师 |
非律师辩护 |
独立辩护权 |
依据事实和法律,不受公、检、法,其他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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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卷权 |
可查阅的范围: 1、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起诉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审判阶段(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从2013年起,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都可查阅。 2、 律师法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审判决断(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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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检察院、法院许可 |
须经检察院、法院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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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通信权(刑诉法第36条) |
1、 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和非律师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 2、 受委托的律师凭“三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书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行使会见权。 3、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杯盖人、不被监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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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检察院、法院许可 |
须经检察院、法院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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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取证权 |
1、 主体:只有辩护律师才能享有。 2、 调取方式:亲自收集或者申请检察院、法院收集。 3、 亲自取证:A、向控方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需过两关;B、向辩方证人取证,需过一关。 4、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两证”(律师执业证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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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意见权 |
审查起诉阶段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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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通知权 |
开庭3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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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权 |
辩护人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并享有发问、辩论、发表意见以及申请通知信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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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授权的上诉权 |
近亲属也需获得同意,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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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非律师辩护人均享有此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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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辩护权 |
条件: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委托从事违法活动、隐瞒事实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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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言论豁免权 |
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簿受法律追究。(例外:发表危害国家安全、而已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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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障权 |
律师在参与诉讼活动中因涉嫌犯罪被依法拘留、逮捕的,拘留、逮捕机关应当在拘留、逮捕实施后的二十四个小时内通知该律师的家属、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以及所属的律师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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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权 |
侦查阶段律师帮助权 |
时间 |
公诉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自诉案件:随时。 |
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2.可由犯罪嫌疑人自己聘请,也可由其亲属代为聘请。 3.若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请求的,(提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律所转达该请求;(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应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 |
身份 权利 |
不限于律师 |
必须是律师 |
参见第二章表《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诉讼权利一比较》 |
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了解涉嫌罪名;会见并了解案情。 注意——律师会见权: 1.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需要批准。刑诉法修正案规定,从2013年起,需要侦查机关批准的案件范围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2. 侦查阶段会见的安排:48小时,5天(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毒品、贪污贿赂重大复杂的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 3. 会见的在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不能)。 4. 受委托的律师凭“三证”即可行驶会见权,但不被监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