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发布日期:2015-03-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5年司法考试《刑法》知识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一)概念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具有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是被掺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仍然予以销售的行为,即使没有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这是一种行为犯,也构成犯罪既遂;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