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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秘密中,什么范围的情报是收集的对象?
发布日期:2014-12-23    作者:黄梓瀚律师
 
    以下内容有的直接构成商业秘密,有的看来只是普通信息,但通过集成、分析,可以合成对手的商业秘密:
    (1)有关组织与财务的信息。公司机构及组织的变动、合并、分立;经营管理层人事变动;来自国内外的投资,银行贷款情况,会计报告。
    (2)有关生产与制造的信息。如原料种类,生产成本,生产能力和预期生产能力;新生产计划及其实施进度;更新换代产品及其对市场的预期冲击等。
    (3)有关市场研究、推销战略。如对手的销售组织、销售路线、销售价格、售后服务、促销手段、广告宣传等方面的信息;制品的仓储场所、供货是否平衡等。
    (4)有关新技术开发的信息。专门人才招募动向;新产品的开发计划、组织,试验过程及有关数据;新的工艺、装置的使用和添置等。
    (5)法律关系。企业是否卷入或即将卷入法律诉讼;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的动向和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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