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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三国法:海运提单
发布日期:2014-12-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3年卷一第81题答案B错,不能理解。
  凭指示提单,究竟应该凭谁的指示,托运人、议付行、通知行?如果是凭托运人指示,那其当然可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乙公司当然可免除责任。
  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 )
  A. 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
  B. 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
  C. 根据某国法律要求,货物交给了远东港管理当局
  D. 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变卖
  本题答案为A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条文是对“记名提单”,的规定,本题中为“指示提单”,而非“记名提单”。因此,前述规定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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